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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建设工程质量保护典型案例,强化质量观念
从源头上惩治“三包一挂”等违法行为
借资质承揽建设项目后将项目转包给他人,这种行为是否有效?借用资质施工导致工程质量缺陷,谁为损失“买单”?明知有缺陷仍按设计施工,责任如何承担?
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建设工程质量保护典型案例,明确从源头上惩治“三包一挂”等危害建设工程质量的违法行为,引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强化质量观念,保障“住有所居,居有所安”。
“三包一挂”(即违法发包、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施工)在建筑市场长期存在。建设工程由缺乏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施工,会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同时,工程层层转手,导致工程款不能全部用于施工,致使“瘦身”钢筋、问题水泥、偷工减料屡禁不止。
当天发布的一起典型案例,体现了人民法院从源头上制止“三包一挂”等违法行为。案情显示,2021年5月,某劳务公司借用某建筑集团公司资质,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揽某商业广场建设项目。此后,某劳务公司与朱某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前期该公司与某建筑集团公司对接的项目全部转包给朱某,某建筑集团公司未付的工程款全部由朱某享有。
《合作协议》签订后,某劳务公司退场,朱某进场组织施工。因工程款结算发生争议,朱某起诉请求某劳务公司支付工程款300万元及利息。
审理法院认为,本案中,某劳务公司将案涉工程转包给朱某的行为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无效,但案涉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朱某请求某劳务公司折价补偿,支付工程价款,应予支持。法院判决:某劳务公司向朱某返还工程款300万元及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审理法院发现,本案存在出借资质行为,遂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对本案相关违法线索依法核实处理。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司法建议立案调查,发现当地建筑行业较有影响力的某建筑集团公司存在管理不严、违法出借资质的情况,应当对其实施行政处罚。鉴于某建筑集团公司积极配合调查整改,对该公司及其负责人均处以罚款。
针对该案的典型意义,最高法阐明:“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出借资质收取费用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还可以将违法线索移送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让违法行为人得不偿失。”
资质是建筑企业施工能力和信誉的认证。缺乏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工程,极易导致工程出现质量缺陷,故为法律所禁止。
典型案例显示,石某借用某建设公司资质,与某食品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组织施工,工程未竣工验收但已交付使用。由于工程存在墙体、地面开裂等质量缺陷,人民法院判令某建设公司与石某对质量缺陷修复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既打击资质借用方“借帽子”行为,也惩治资质出借方“卖牌子”行为,明确一旦出现工程质量缺陷,双方都要为损失“买单”。
工程建设是一项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于一体的建造活动,相关责任单位应在各个环节对工程质量负责。在一起案例中,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不符合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施工单位明知设计图纸不符合规范仍按图纸对工程进行修复,导致工程始终存在质量缺陷。人民法院依据双方过错,判决双方均承担相应损失,有利于督促建设工程各方参与主体切实负起质量责任。(记者 卢越)
来源:《工人日报》(2025年11月06日 0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