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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北京10月28日电 (记者 孙满桃)记者今日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涉老民事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获悉,自2024年至2025年8月,北京法院共受理各类涉老民事案件41389件,妥善审结38287件,收案、结案数量均呈现稳步上升态势。
从案件类型来看,北京法院涉老纠纷数量较多的依次为合同类纠纷、婚姻家事类纠纷、侵权类纠纷以及特别程序类案件,其中合同类纠纷占比不断攀升。从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来看,已经从传统的婚姻家庭、继承赡养领域,逐步扩展至养老服务、网络消费、投资理财、劳动就业等多个领域。
“由此表明,随着生活水平提高,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的意愿增强,特别是在新就业形态、数字消费、网络服务等新兴场景中,涉老权益保护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挑战。”北京高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新闻发言人靳学军表示。
婚姻家庭生活中各成员主体多层次交织,人身和财产关系错综复杂。靳学军介绍,老年人由于身体机能和认知能力不断衰退,其在家庭生活以及权利支配过程中易处于弱势地位,自身合法权益易遭受漠视和侵害。主要体现在:结婚、离婚的个人意愿受到子女干预的情况比较普遍;财产权利易被家庭成员剥夺或控制,无法自由支配;遭受身体、精神暴力行为偶有出现;精神需求持续上升,在空巢化进一步加剧的背景下,部分孤寡老人得不到情感关怀;监护问题日益凸显,“失能”老人的财产权益易被不当处置,存在“被代理”“被支配”等风险。
据靳学军介绍,我国老年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对养老服务的市场需求也在逐渐扩大,但因部分养老机构经营管理不善,提供养老服务的质量参差不齐,导致老年人人身损害事件频发。具体表现为:在预付费养老服务中,养老机构利用“格式条款”减免责任,“服务缩水”、收费不退等乱象有所增加;养老机构内部管理及应急机制不规范,针对第三方侵权风险防控薄弱,同住人员侵害事件易发;部分养老机构以违法建筑提供服务,养老设施存在隐患;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护理人员培训不足、看护不力,引发老人受伤事件增多。
随着社会生活水平及医疗水平的提高,老年就业群体的数量越来越多,但与此同时,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简称“超龄劳动者”)遭受不公平对待的问题亦应予以关注。司法实践中,对超龄劳动者的用工关系性质、误工损失赔偿、工伤保险及基本劳动待遇的认定标准存在一定程度争议。此外,因超龄劳动者身体机能下降,其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风险更大,但受限于行动不便和经济所困,其在事发后往往面临维权难的困境。
近年来,北京法院聚焦老年人的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更贴合老年人需求的审判模式和工作机制,充分彰显出司法对老年人权益保护的力度与温度。
面对新情况新问题,靳学军表示,北京法院坚持以“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办好每一起民生案,在法律规范的裁量空间内,努力寻找最佳处理方案,实现最佳裁判效果,努力探索完善以助老、爱老、护老、养老为核心价值、行为风尚的涉老家事案件工作机制。如健全专业审判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持续优化适老司法服务保障机制。协同社会力量深化多元解纷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