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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养了几盆喜欢的植物,怎么就成了罪犯?”山东阳谷的张某至今想起那段被立案侦查、取保候审的日子,仍然心有余悸。这位热爱园艺的退休老人,因从手机直播间购买了六株“小野橘”(后被查实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金豆”),一度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陷入长达数月的风波。
退休后,年逾花甲的张某以侍弄花草为乐。2022年8月,张某在某直播间看到主播推介名为“小野橘”的盆栽,称其“果实金黄、易于养护”。出于喜爱,张某先后三次购买了六株,其中成活的三株长势良好。
2024年8月,公安机关接到外地协查通报,发现该直播间有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嫌疑。办案时,购买了“小野橘”的张某进入了警方视线。经鉴定,张某购买的“小野橘”实为“金豆”。随后,公安机关以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对张某立案侦查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这让张某一下子有些不知所措,自己一辈子遵纪守法,没想到养花弄草竟会涉嫌犯罪。尽管内心充满委屈和不解,张某仍然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将三株“金豆”上交给公安机关。然而,案件自此似乎陷入停滞状态,迟迟未有明确结论。取保候审的身份像一块巨石压在张某心上,让他终日惴惴不安。
2025年5月,阳谷县检察院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在走访中察觉此案特殊,反映了该线索。阳谷县检察院依法直接受理此案。
检察官调阅案卷、开展深入调查,重点围绕张某是否具有主观故意展开审查:一是植物购买渠道公开,卖家标注为“小野橘”,未使用“金豆”或“保护植物”等名称,使得张某不知悉植物属性;二是张某购买后仅用于个人观赏,无牟利或扩繁行为,符合普通园艺爱好者特征;三是张某系退休职工,不具备专业植物辨识能力,所购植物根茎外观类似生姜,难以识别其保护属性;四是案发后张某积极配合,主动上交植物。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张某的行为属于受卖家误导产生的无心之失,缺乏主观明知,不构成犯罪。
今年6月,该院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并进行充分沟通。在公安机关重新审视案件后,阳谷县检察院认为立案理由不成立,并发出通知撤销案件书。公安机关采纳监督意见,及时撤销案件。
对于案件中暴露出的社会治理问题,如网络平台对商家售卖商品的审核监管存在盲区,普通民众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知之甚少易误触法网等,该院立足检察监督职能融入社会治理,就案件中反映出的手机直播间监管漏洞问题,依法与主管部门举行座谈会,督促加强对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等新兴业态中动植物交易行为的监管力度,要求对敏感商品进行清晰标注和风险提示,从源头上减少类似事件发生等。(匡雪 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