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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助推政法职业院校民事诉讼法教学
从“知识传授”向“能力塑造”深度转型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应用法律学院 王月峰
在智能司法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政法职业院校作为培养基层法律实务人才的核心阵地,其民事诉讼法教学面临着“理论与实务脱节”“技能培养同质化”“教学评价单一”等现实困境。人工智能技术以其数据处理、场景模拟、精准适配的核心优势,正成为破解教学难题、推动民事诉讼法教学改革的关键动力,推动教学模式从“知识传授”向“能力塑造”深度转型。
一、改革逻辑:人工智能赋能教学的核心价值
民事诉讼法作为法学专业的核心主干课程,兼具理论抽象性与实践操作性,涵盖管辖制度、证据规则、审判程序、当事人制度等复杂内容。人工智能与该课程的融合,本质上是通过技术手段重构“教、学、练、评”全链条,其核心价值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破解资源局限,实现教学供给精准化。传统教学中,教师“学者型”思维定势的局限、时间精力难以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学习需求,而案例资源更新滞后、教学模式同质化等问题也制约教学质量提升。人工智能通过构建动态知识图谱,将民事诉讼法的法条、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与学术文献编织成可视化知识网络,学生可通过关键词检索快速获取针对性资源。比如输入“举证期限延长”,系统能自动呈现《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最高法指导案例及地方法院裁判实例,同时生成时间轴式的程序拆解图,让抽象规则具象化。
突破场景限制,推动实践教学具象化。政法职业院校侧重培养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但传统模拟法庭受场地、角色、剧本等限制,难以覆盖多样化诉讼场景。人工智能通过虚拟仿真技术构建“全流程诉讼场景”,学生可借助人工智能工具模拟从起诉状撰写到庭审辩论的完整流程——在DeepSeek等模型支持下,输入案件基本要素即可生成规范起诉状,还能与扮演“对方律师”的 AI 进行实时论辩、法庭对弈,甚至有扮演“法官”的AI进行模拟裁判、法庭点评。这种沉浸式实训突破了时空限制,使学生在反复演练中掌握民事诉讼程序的知识要点和操作技巧。
重构评价体系,实现能力评估立体化。传统教学评价多依赖课堂问答和期中、期末考试,难以全面衡量学生的实务能力、思辨水平与应对技巧。人工智能构建的智能测评系统,可通过三重维度实现相对精准的评估:一是知识掌握度测评,自动批改知识考点、案例分析题并标注法条引用错误;二是实务操作测评,跟踪记录起诉状撰写、证据整理、法庭应对等环节的完成质量;三是思辨能力测评,通过比对学生与 AI 的问答差异,分析其法律逻辑的严谨性、法庭论辩的精准度。教师可根据系统生成的个性化报告,精准评估学生的综合成绩,并定位学生知识和技能的薄弱环节。
二、实践路径:人工智能融入教学的落地场景
结合国内某些高校教学改革的实践经验,人工智能在民事诉讼法教学中的应用正在逐步形成“三维融合”的教学模式,覆盖理论教学、实务实训与自主学习等重要教学环节。
在理论教学上,从“单向灌输”到“人机共教”,让学习活起来。传统课堂教学中“教师讲、学生听”的模式容易导致教师教学枯燥乏味、学生注意力分散,教学效果达不到预期,人工智能通过构建“教师引导 + AI 赋能 + 学生思辨”的三维互动体系激活课堂。某大学的《民事诉讼法理论与实务》课堂中,引入一个人工智能模型生成“AI 学者观点”,与学生观点形成对比讨论——针对“小额诉讼程序能否上诉”的争议,AI 同步呈现学界通说、反对观点及各地裁判案例,供师生共享。教师聚焦双方逻辑漏洞进行点评,有效地锻炼学生的思辨能力。这种模式将 AI 转化为“虚拟辩论对手”,从而推动课堂从“知识接收”向“思维训练”转型,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学生课堂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
在实务训练上,从“剧本模拟”到“动态演练”,让学生动起来。人工智能让实训从“固定剧本”走向“动态生成”,形成多层次实训体系。在基础操作层,借助 AI 工具完成标准化文书制作,如通过北大法宝 GPT 生成财产保全申请书、庭审质证意见等,系统自动标注不规范表述并提供修改建议。在流程模拟层,在虚拟法庭系统中,学生可选择“原告代理人”“书记员”等角色,AI 根据学生操作实时生成庭审流程节点,如当学生遗漏举证环节时,系统自动触发“法官释明”场景。在疑难处置层,针对“管辖权异议”“证据突袭”等复杂场景,AI 随机生成突发状况,考验学生的程序应对能力,系统事后生成复盘报告指明问题所在。
在自主学习上,从“被动接收”到“主动探究”,让学生练起来。人工智能构建的个性化学习系统,推动学生从“被动听课”转向“自主探究”。某大学的《民事诉讼法》课程中,AI 助手可根据学生的学习进度与答题情况推送定制化内容——对证据规则掌握薄弱的学生,自动推荐“民事证据认定”专题视频与典型案例;对程序流程混淆的学生,生成交互式流程图帮助梳理逻辑。同时,智能答疑系统可24小时响应学生提问,对“诉前调解与诉讼调解的区别”等问题提供即时解答,弥补课后辅导空白。
三、现实挑战:技术融合中的问题与应对
人工智能在助推教学改革的同时,也面临技术局限性、伦理风险与师资短板等现实挑战,需要构建“技术优化 + 制度规范 + 能力提升”的应对体系。
在技术局限方面,存在精准性不足与内容滞后问题。当前 AI 模型在法律领域仍存在一些技术性错漏,可能生成错误的法条引用或案例解读,且对最新法条、司法解释的更新存在延迟。对此需要建立“技术筛选 + 人工审核”的双重保障机制:一方面与法律科技公司合作优化模型训练数据,优先采用最高法发布的权威案例与条文;另一方面由专业教师组建内容审核团队,定期更新知识图谱并标注 AI 回答的“不确定区域”,提醒学生审慎参考。
在伦理风险方面,存在思维替代与价值偏差问题。过度依赖 AI 可能导致学生形成“技术依赖”,弱化独立学习、独立思考能力,甚至出现“照搬 AI 答案”的学术不端行为。有老师提出的AI属于“催化剂而非快捷键”的想法提供了应对思路:在教学中明确 AI 的辅助定位,通过“AI 初稿 + 学生修改 + 教师点评”的流程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自主思考能力;同时强化法律伦理教育,强调 AI 无法替代对案件实质正义的判断,引导学生守护法律正义与法治温度。
在师资短板方面,存在技术能力与教学融合不足问题。政法职业院校部分教师因缺乏 AI 技术知识,难以有效发挥先进科学技术的工具价值。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学校层面构建“三阶培训体系”:基础层开展 AI 工具实操培训,确保教师掌握知识图谱搭建、虚拟法庭设置等基本技能;进阶层组织教学案例研讨,分享“AI + 民事诉讼法”的教学设计方案及教学方案实施;高阶层支持教师参与“法律 AI”跨学科研究,深化对技术应用边界的理解和教学改革的探索。
四、未来展望:构建智能时代的教学新生态
人工智能与民事诉讼法教学的深度融合,最终将推动形成“技术赋能、能力核心、伦理引领”的教学新生态,为政法职业院校培养适应智能司法需求的复合型人才提供支撑。
从短期看,需完善“院校—科技公司—实务部门”的三方合作机制:与法律科技企业共建教学专用 AI 模型,嵌入本地法院典型案例;邀请法官、律师参与虚拟场景设计,确保实训内容贴合实务需求,做到真学真练。
从中期看,应建立跨学科课程体系建设研究团队,开设“法律 AI 应用”“智能诉讼实务”等配套课程,将技术能力纳入人才培养目标,做到实用实效。
从长期看,需推动教学评价体系的智能化转型,构建涵盖“知识掌握、实务操作、伦理素养、技术应用”的四维评价模型,实现人才培养与智能司法发展的同频共振,做到合力共赢。
人工智能不是颠覆传统法学教育的“外来者”,而是推动教学改革的“赋能者”。政法职业院校唯有主动拥抱技术变革,在技术应用中坚守育人本质,才能培养出既懂法律专业、又通技术工具、更具法治信仰的基层法律人才,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坚实的应用型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