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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福建高院召开全省法院“八闽‘执’击·惠民安商”百日执行攻坚行动部署会。根据部署,9月至12月间,宁德中院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闽东利剑惠民安商”百日执行攻坚行动。本次行动聚焦“缉车行动·联动执行”“温情守护·民生执行”“智慧司法·创新执行”三大主题,通过法院之间组团作战、多部门协同联动,重点处理民生案件、拖欠民营账款、涉执信访、推进终本清仓、强化案款管理等五类问题,进一步提升执行效能,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近日,霞浦、福安、蕉城法院联合开展首期缉车联动执行专项行动,共成功扣押涉案车辆28辆,和解12件、执行到位125万元。
此次行动中,3家法院创新车辆查控机制,精准破解“查车难”问题。蕉城法院运用数字化技术手段,建立“静态精准定位、动态轨迹分析、悬赏线索收集、拍辅前置处置”四位一体全链条“猎”车机制,大幅提升车辆查扣效率;福安法院引入社会力量,打通“查、扣、管”一体化执行链条,有效解决车辆拖运、停放、保管等实操难题;霞浦法院则通过轨迹监测、违章区域分析等方式,织密涉执车辆查找网络,加速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霞浦:联动协查促“速执快结”
执行行动中,霞浦法院成功促成两起小额案件“速执快结”。
在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中,王某因未按期偿还债务,被诉至霞浦法院。主债务人王某与担保人郑某名下的车辆均被霞浦法院查封,但因王某拒不配合将车辆移交至法院,车辆尚未实际控制。霞浦法院遂向县公安局发起车辆协查。行动当天,锁定车辆位置后,霞浦法院执行干警立即赶赴现场,成功找到郑某名下的涉案车辆。经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析理,二人当场承诺还款。王某于次日一次性支付本息2.36万元,法院随即返还扣押车辆。
在另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法院判决陈某应支付金某剩余海参货款1.6万余元及相应利息。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霞浦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陈某名下的一辆汽车。
执行现场,干警多次电话联系陈某未果,遂协调拖车公司依法将涉案车辆扣押至指定场所。在车辆被扣押两日后,陈某主动联系法院,承诺于月底前全额履行还款义务。若其逾期仍未履行,法院将依法启动车辆司法拍卖程序。
“我们将持续优化与公安等部门的‘四联四促’四位一体协作模式,对拒不配合执行、拒不交付车辆的被执行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霞浦法院执行局局长马朝锟表示,今后将常态化开展扣车行动,有力打击“躲”“藏”财产行为,切实解决车辆查扣难题。
福安:精准查控破“实操困局”
在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中,刘某、黄某及林某因未按约还款,被黄某松诉至福安法院,在法院作出支付令后,三人仍拒不履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经查控,发现被执行人黄某名下有一辆机动车。
9月4日,福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找并定位车辆后,福安法院干警立即赶赴车辆停放处。由于小区停车场高度限制,拖车无法进入,经电话沟通,黄某委托友人交出钥匙并清空车内物品。完成扣押后,法院将依法启动车辆评估和网络司法拍卖程序。
福安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姜玟表示,今年来,福安法院与公安部门建立机动车查扣联动机制,定期核查扣押车辆信息清单,查控后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完成扣押及交接工作,有效锁定涉案车辆。
蕉城:攻坚“猎车”兑“纸上权益”
在一起经济纠纷案中,某汽车公司为黄某购车提供担保,因黄某多次逾期未还款,2024年4月,某汽车公司诉至蕉城法院。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经查询,发现黄某已销声匿迹,其名下车辆也查无踪影。
此次行动,根据交警部门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找到黄某名下的一辆汽车。但车辆所在停车场大门紧闭,管理人员以该停车场为私人所有为由,拒不配合开门。
经多次释法析理、沟通交流,管理人员配合执法,将停车场大门打开,执行干警顺利完成车辆扣押工作,后续将予以评估并挂网拍卖。
蕉城法院执行局局长吕泽西表示,蕉城法院将深化与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数据共享与协同配合,进一步织密执行网络,常态化开展“猎车”行动,精准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努力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首期缉车联动执行结束后,“闽东利剑惠民安商”百日执行攻坚行动仍将继续,宁德法院将持续创新执行举措,深化部门协同联动,以强有力执行措施保障民生权益,以善意文明执行助力企业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底色更足、成色更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