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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 (见习记者 刁慈)舟山是我国首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级新区,涉海涉渔产业是舟山的基础产业、民生产业和特色产业,直接关系着众多海岛群众的生计。然而,对于处于社区矫正期的渔民来说,“非必要不出市县”的规定与出海谋生的需求形成了突出矛盾。
如何在依法监管的同时保障他们的基本生计,实现监督工作与回归社会的有效衔接,成为检察机关亟待解决的民生课题。
近日,记者跟随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巡礼·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采访团来到浙江舟山,深入探访破解“谋生之需与监管之困”难题的“舟山经验”。
舟山,停靠在码头的渔船。(光明网见习记者 刁慈 摄)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因涉海涉渔刑事犯罪接受社区矫正的渔民数量逐年上升,占舟山市年均社区矫正对象人数三成以上,且存在“谋生难、监管难、帮扶难”等问题。
舟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彬介绍,涉海涉渔社矫对象通常都是家庭的主要劳动力,收入不稳定或停工意味着整个家庭陷入经济困难,甚至可能导致矫正对象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舟山市普陀区社区矫正中心。(光明网见习记者 刁慈 摄)
在舟山市普陀区社区矫正中心,记者见到了社区矫正对象吴某。今年54岁的吴某是是家中主要的经济来源,他告诉记者:“我20岁出头就下海了,没有其他的技能,就是靠海吃海。按理说我们不能出海,但如果不出去挣钱,家里就没有经济来源。由于我们生活困难,政府允许我们出海去赚钱。”
201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提出了人性化监管要求,强调在依法监管的同时,要帮助社区矫正对象修复社会关系和顺利融入社会。
王彬介绍,2021年7月,舟山市人民检察院、舟山市司法局联合海事、海洋与渔业等十部门,会签出台《关于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监督的若干意见》,明确涉海涉渔社矫对象申请外出活动的审批标准以及检察监督和监管帮扶办法,形成了监管监督帮扶“三位一体”、靶向矫治的“舟山解决方案”,成功破解了这一难题,实现了社区矫正与渔业生产的“两不误”。
舟山市人民检察院之后又联合舟山市司法局配套制定《社区矫正对象涉海涉渔外出活动监管监督办法》,细化操作性规定。明确涉海涉渔社矫对象因正常生产、生活需要可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申请期限最长可达6个月,活动范围扩展至全国海域。
允许出海只是第一步,确保“管得住、矫得好”才是关键。
涉海涉渔社矫对象出海作业时,常因海上风浪、气候等因素导致失联。舟山市普陀区司法局副局长乐军表示,过去依靠手机芯片定位,海上信号消失时常使监管鞭长莫及。
2022年,舟山市司法局开发建设“涉海涉渔社区矫正联合管控平台”,整合公安、海洋渔业、海事等10个部门22项数据资源,通过搭建教育、就业、家庭、婚姻、经济、人格特征和行为方式7个维度风险模型,对社矫对象进行再犯罪风险预警,依托船只动态数据,对海上作业社矫对象实现风险预警一网提示。通过设立“治理端”和“服务端”两大模块,实现在线智能核验审批和人船轨迹比对,满足事前审批、事中监管、教育帮扶等需求。通过开发监管海图和在线通话核查功能,结合海洋渔业和海事部门数据,实现社区矫正对象动态信息实时掌握,构筑起协同监管、数据互换、全程闭环的海上监管“围墙”。
截至目前,已有240人次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出海,实现零脱管、零漏管、零再犯罪。
乐军介绍,舟山还积极探索多元帮扶模式,民政、市场监管、人力社保等部门通过组织就业技能培训、提供就业指导等服务,帮助矫正对象转产再就业。据统计,已组织就业技能培训40余场,提供就业服务470余人次,提供工作岗位近370个,110名矫正对象实现转产再就业,21名困难矫正对象落实了社会保障政策。
据悉,这一“舟山经验”于2022年9月起在浙江省推广,2023年4月获最高检、司法部全国性推介,2024年获评“平安浙江建设20周年优秀成果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