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正在阅读:最高检:醉驾屡教不改、找人顶包等情形依法从重处理
首页> 法治频道> 法治要闻 > 正文

最高检:醉驾屡教不改、找人顶包等情形依法从重处理

来源:中国新闻网2025-09-28 10:31

  中新网9月28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正值国庆、中秋双节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件醉驾以案释法案例。这批案例明确对6种不同情形的醉驾犯罪依法从重处理,进一步廓清群众的认知盲点,以提升社会公众对醉驾行为法律后果的认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醉驾犯罪发生。

  四川成都郑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明确,对于为逃避检查或者肇事逃逸过程中有超速、逆行等违章驾驶行为,连续冲撞车辆或人群等情形的醉驾行为,行为人对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持放任态度的,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从严追究刑事责任。北京喻某某危险驾驶案明确,对醉酒程度深,造成交通事故且逃逸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浙江杭州邱某危险驾驶案明确,对于屡教不改的酒驾醉驾再犯,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理。江苏常州吴某危险驾驶案明确,对于醉驾后被查处,选择逃避、阻碍检查的,依法从重处理。上海丁某危险驾驶案明确,对于醉驾后否认自己驾驶车辆,让亲朋好友作虚假陈述或找人顶包的,依法从重处理。广东湛江黄某某危险驾驶案明确,对于醉酒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汽车的,依法从重处理。

  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负责人表示,2023年底,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各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完整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人民群众守法意识增强,醉酒驾驶刑事案件案发量、起诉量大幅下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同时,有的驾驶员对法律和新规缺乏了解,有的守法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以身试法,醉驾案件仍然高发频发。通过这批案例的发布,希望能够进一步引导广大驾驶员深刻认识醉酒驾驶的严重危害和法律后果,坚决杜绝酒后驾驶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醉驾以案释法案例

  案例说明

  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置于首位,依法惩治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行为。2023年底,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一了执法司法标准,各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完整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人民群众守法意识增强,醉酒驾驶刑事案件案发量、起诉量大幅下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同时,有的群众对法律和新规缺乏了解,有的守法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以身试法,醉驾案件仍然高发频发。为加强普法宣传,让人民群众知法、守法,最高检编发了6起醉驾警示案例,帮助人民群众了解法律、遵守法律。

  郑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提醒广大群众,醉酒驾驶不仅可能触犯法定最高刑期为6个月拘役的危险驾驶罪,视情节、后果结合其主观要件还有可能触犯最高刑期为15年有期徒刑的交通肇事罪和最高刑期为死刑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喻某某危险驾驶案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司法机关对血液酒精含量高,醉酒程度深,造成交通事故等情节严重的案件,依法从严追诉并从重处罚。邱某危险驾驶案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曾经酒驾醉驾被查处,更不能再次醉驾,否则面临更严重处罚。丁某危险驾驶案、吴某危险驾驶案提醒广大人民群众,遇到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千万不能有逃避、阻碍检查或让他人顶包的行为,否则有可能本来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因为有这些行为而入罪。黄某某危险驾驶案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切勿酒后无证驾驶汽车,否则依法从重处理。

  检察机关再次呼吁广大驾驶员,“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为了大家出行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杜绝酒后驾驶。

  01

  四川成都郑某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醉酒驾驶肇事后驾车逃逸,连续冲撞危及公共安全的,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从重处理

  【基本案情】

  被告人郑某,男,30岁,某单位职工。

  2024年6月18日7时许,被告人郑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沿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行驶时,与同方向行驶向右侧变更车道的一出租车相撞。事故发生后,郑某驾车逃逸,途经城区主干道人流、车辆密集区域,连续实施逆行、闯红灯、超速等违章行为。当郑某驾车逃逸至锦江区人民南路与滨江西路交叉路口时,再次与两辆小型汽车相撞。为摆脱受损车主拦截,郑某驾车继续逃逸,后与现场两辆受损车辆再次相碰后逃离现场。当日11时许,郑某接民警电话通知后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鉴定,郑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4.6mg/100mL。郑某负两次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郑某赔偿三名受损车主损失并取得谅解。

  【处理结果】

  2024年6月27日,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郑某刑事拘留,同年7月11日,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对郑某批准逮捕。同年9月10日,该案移送锦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审查认为,郑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在途经城区主干道车辆和人流密集区域时,置道路公共安全于不顾,连续实施逆行、闯红灯、超速等违章行为,并驾车连续冲撞正常行驶车辆后,继续逃逸过程中再次发生交通事故,行驶距离达20余公里,严重危及沿途车辆及行人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规定,郑某的行为同时符合危险驾驶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同年10月24日,检察机关依法对郑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同年11月5日,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判决郑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警示意义】

  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本案提醒广大驾驶人员,醉酒驾驶不仅可能触犯危险驾驶罪(最高刑期为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行为恶劣、后果严重的还可能触犯交通肇事罪(最高刑期为15年有期徒刑)、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刑期为死刑)等更重的罪名,面临更重刑罚。对于那些为了逃避检查或者肇事逃逸过程中有超速、逆行等违章驾驶行为、连续冲撞车辆或人群等情形的醉驾行为,危害不特定多数人安全,对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持放任态度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02

  北京喻某某危险驾驶案

  ——对情节恶劣的醉驾行为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基本案情】

  被告人喻某某,男,25岁,个体户。

  2025年2月10日18时许,被告人喻某某醉酒后驾驶小型汽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路五里店路北口至程庄路北口段时,与前方等待红灯的出租车发生追尾事故,致两车受损,二人商议调头后在路边具体协商赔偿事宜。但喻某某调头后未停车而是自东向西驾车逃逸,期间又与另一小型客车相撞,致两车受损,后喻某某弃车步行逃离现场,被民警在事故现场附近的酒店停车场查获。经鉴定,喻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2mg/100ml。喻某某负两起事故全部责任。喻某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已赔偿事故对方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处理结果】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喻某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32mg/100ml,属于一般不适用缓刑的从重情节。考虑到其醉酒程度深,案发时间段为下班高峰,案发地人、车较多,喻某某驾车先后造成两起交通事故均负事故全部责任,为逃避处罚逃逸,尽管喻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积极赔偿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但综合全案证据情况,喻某某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大,应当依法从严从重处理。2025年2月24日,检察机关以喻某某犯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建议判处喻某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建议不适用缓刑。同年3月17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决喻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

  【警示意义】

  饮酒一分醉,驾车千分险。本案提醒广大驾驶人员,酒后驾车危害大,极易发生事故,危害本人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司法机关对于血液酒精含量高,醉酒程度深,造成交通事故且逃逸的醉驾行为人,依法从严追诉并从重处罚。

  03

  浙江杭州邱某危险驾驶案

  ——对酒驾醉驾的再犯从重处理

  【基本案情】

  邱某,男,34岁,个体户。2023年6月22日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2024年12月25日晚,被告人邱某在杭州市余杭区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上路行驶,途经良睦路、文一西路等路段,20时27分许,在西湖区文一西路和龙章路路口处被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西湖大队民警查获。经鉴定,邱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3.1mg/100ml。

  【处理结果】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邱某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100毫升,但其二年内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过行政处罚,具有“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第十条规定的从重情节,构成危险驾驶罪。2024年12月27日,检察机关以邱某犯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同年12月31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邱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三千元。

  【警示意义】

  不犯不罚,再犯从严。该案提示广大驾驶人,如曾因酒后驾车被查获或者被行政处罚,曾因危险驾驶行为被刑事处理的,更加不能继续酒后驾车。对于酒驾醉驾再犯,构成犯罪的,从重处理,并将面临判处实刑的后果。

  04

  江苏常州吴某危险驾驶案

  ——醉驾被查处不配合依法检查的从重处理

  【基本案情】

  被告人吴某,女,30岁,无业。

  2024年12月4日23时43分许,被告人吴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沿常州市武进区常武路西侧主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定安路路口北侧段,发现前方十余米处民警设卡检查,吴某驾车立即向右掉头进入辅道向北逆向行驶。此时在常武路古方路口警戒的一辆警车在该辅道往南行驶准备拦截,吴某所驾车辆避让不及撞到警车车头。吴某随即又继续驾车向左转弯进入古方路往西行驶了约1公里,在花园街人民路路口南侧被警车追踪拦截停下。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1.8mg/100ml。案发后,吴某赔偿警车维修费人民币17800元。

  【处理结果】

  按照“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规定,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100毫升,没有十五种从重处理情节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本案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吴某酒后驾车,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1.8mg/100ml,但其遇到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检查,驾车逃跑并撞击到警车,存在“逃避、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的从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且其驾车逃跑中撞到拦截警车,属于“采取暴力手段抗拒公安机关依法检查”,一般不适用缓刑情形。2025年4月24日,检察机关以吴某犯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4月30日,武进区人民法院判决吴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警示意义】

  醉驾被查,千万别跑。驾驶员饮酒后驾车遇到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有配合检查的义务,千万不能因一时不理智选择逃避、阻碍检查,轻则因有逃避、阻碍依法检查情节而构成危险驾驶罪,重则还可能构成更严重的妨害公务罪或者袭警罪,面临更重刑罚。

  05

  上海丁某危险驾驶案

  ——醉驾让他人顶包的从重处理

  【基本案情】

  被告人丁某,男,46岁,务工人员。

  2024年6月20日21时30分许,被告人丁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上海市奉贤区东海路其住宅附近下车,为便于停车欲移动路边路锥时,遇民警执勤检查盘问,其谎称自己系路人,否认驾驶过该车辆,民警遂排查邻近住宅业主,丁某之妻贺某某在排查过程中到场,冒充自己系车辆驾驶员,丁某未予以否认。后民警通过调取监控录像证实系丁某驾驶车辆,于次日凌晨对其做呼气测试和血液酒精含量鉴定,经鉴定,丁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0mg/100ml。

  【处理结果】

  按照“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规定,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100毫升,没有十五种从重处理情节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本案检察机关审查认为,丁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血液中酒精含量虽然不满150mg/100ml,但是其在被查获时谎称自己系路人,并在其妻子到场后主动顶包过程中未予否认,因其否认自己系车辆驾驶员、现场拒绝做呼气测试,妨害公安机关开展相关侦查工作,导致呼气测试及血液酒精含量检测延迟三个多小时,应认定为“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的从重处理情节,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2024年8月1日,检察机关以丁某犯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2024年8月7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判决丁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鉴于贺某某与丁某系夫妻关系,对丁某当日是否饮酒并不明知,其临时顶包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对其开展批评教育。

  【警示意义】

  顶包行为,害人害己。遇到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如实陈述事实是法律对每个公民的基本要求,驾驶人酒后否认自己驾驶车辆,让亲朋好友作虚假陈述或找人顶包等,都属于逃避法律追究的从重情节,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妨害作证罪、包庇罪等严重犯罪。

  06

  广东湛江黄某某危险驾驶案

  ——醉酒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汽车从重处理

  【基本案情】

  被告人黄某某,男,40岁,自由职业。

  2024年3月9日3时30分许,被告人黄某某(持C2驾驶证)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手动挡汽车)在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绿塘北九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驶,在经过绿塘北九路盛源水产路段时因操作不当车辆向后溜车,碰撞同向行驶的小型汽车,造成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黄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167.07mg/100ml。黄某某承担该次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黄某某明知他人报警在现场等待,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赔偿被害方损失并获得谅解。

  【处理结果】

  检察机关经审查,黄某某所驾驶的小型汽车属于手动挡小型轿车(需持有C1类驾驶证才能驾驶),与黄某某所持的“C2”类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属于“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第十条、第十四条规定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的情形,应依法从重处理,且一般不适用缓刑。2024年8月27日,检察机关以黄某某犯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同年9月5日,霞山区人民法院判决黄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警示意义】

  本案提醒广大群众,未取得汽车驾驶证不得上路驾驶汽车,更不能酒后无证驾驶,否则依法从严处理。同时,即使有汽车驾驶证,也要与准驾车型相符方能上路行驶,如持有C2驾驶证的驾驶人仅能驾驶自动挡小型汽车,而不能驾驶手动挡汽车,否则同样从重处理。

[ 责编:刁慈 ]
阅读剩余全文(

相关阅读

您此时的心情

光明云投
新闻表情排行 /
  • 开心
     
    0
  • 难过
     
    0
  • 点赞
     
    0
  • 飘过
     
    0

视觉焦点

  • 2026年巴塞尔艺术展香港展会启幕

  • 江西上饶:防火宣传进景区

独家策划

推荐阅读
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25日发布《关于发布试用人工智能领域名词token中文名“词元”的公告》,决定在综合考量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优先推荐“词元”作为人工智能领域名词token的中文名,并面向全社会发布试用。
2026-03-26 09:23
木卫二是一颗冰封的木星卫星,也是太阳系内最有希望孕育地外生命的地方。“欧罗巴快船”团队认为,他们将发现适宜生命生存的海洋,但除非探测器真正抵达、展开探测,没有人能给出确切的答案。
2026-03-26 09:24
作者:陆俊杰(南通大学副校长,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在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上探索新途径,是“十五五”时期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任务。深耕“双高协同”不仅是破解科研创新与产业需求脱节的关键举措,更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布局。
2026-03-26 09:24
记者从中国发明协会获悉: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第五十一届日内瓦国际发明展上,中国代表团共获得90项金奖、95项银奖和52项铜奖。
2026-03-26 09:30
工业和信息化部25日公布,今年前2个月,我国通信业运行平稳,电信业务总量保持增长,5G、千兆光网、物联网等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截至2月末,5G基站总数达490.9万个,比上年末净增7万个,占移动基站总数的38%。
2026-03-26 09:24
3月25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在2026中关村论坛年会开幕式上发布2025年度“中国科学十大进展”,10项重大基础研究突破入选。界面调控新方法创制面向空天应用的高性能柔性叠层太阳能电池示意图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供图 
2026-03-26 09:22
3月25日,以“创新与发展”为永久主题,由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协和北京市政府共同主办的2026中关村论坛年会在北京拉开帷幕。
2026-03-26 09:21
记者24日从农业农村部获悉,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通知,督促指导各地依法严厉打击坑农害农、危害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持续夯实国家粮食安全根基。
2026-03-25 10:22
氢能兼具能源、资源、储能介质三重属性,氢能产业科技含量高、低碳属性强、发展空间大。通知提出到2030年,通过应用规模扩大,推动氢能应用技术、工艺、装备创新突破,实现燃料电池、电解槽、储运装置和材料等迭代升级,推动氢能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支撑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2026-03-25 10:21
林间密密麻麻的印痕,正是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生态环境越来越好的体现。在科技守护与不懈坚守下,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的生态成果愈发显著:东北虎和东北豹的数量由公园试点初的27只和42只,增长至当前的70只和80只左右。
2026-03-25 10:11
国家卫生健康委和中国气象局24日联合发布首期全国花粉浓度预报服务提示,为公众提供精准防护指引。目前正值春季,以木本植物花粉传播为主,建议过敏人群及时关注本地花粉浓度和种类变化,必要时明确过敏原,提前做好防护和出行安排。
2026-03-25 10:04
自然资源部日前发布四川省冕宁县牦牛坪矿区稀土矿资源储量核实勘查项目成果,矿区新增稀土资源量966.6万吨。据悉,牦牛坪矿区稀土矿资源储量核实勘查项目还新增伴生萤石资源量2713.5万吨、伴生重晶石资源量3722.8万吨,均达到超大型规模,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2026-03-25 10:00
记者了解到,自20世纪60年代推广杂交玉米种以来,我国玉米的单产提高了约2.7倍,其中51%的增益都来自优良杂交种的选育与应用。进一步研究发现,在现代杂交育种过程中,玉米的基因有害变异被不断清除或互补,并且,杂交种中有害等位基因被抑制表达的比例与其产量和育成年代同步增长。
2026-03-24 09:29
2023年,国务院部署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司长周大旺表示,教育部着力畅通科技成果转化的链条,加速把高校丰富的专利转变为产业发展的红利。
2026-03-24 09:28
走进内蒙古博物院的有机质文物修复室,时间似乎放慢了脚步,空气中透着静谧,只有工具偶尔轻碰的细微声响。”  无机质文物修复室里,文物修复师季园园展示了另一种“手术”场景。
2026-03-24 09:28
柳申滨最初以针刺治疗皮肤炎症及穴位敏化机制为切入点,试图探寻针刺调控皮肤靶器官的效应规律。”  通过和临床医生交流,柳申滨了解到,在压力、焦虑等心理应激状态下,特应性皮炎患者的皮肤炎症会显著加重。
2026-03-24 09:28
全球最大人工智能(AI)模型API聚合平台OpenRouter最新数据显示,3月16日至3月22日,全球AI大模型总调用量为20.4万亿Token,环比增长20.7%。”
2026-03-24 09:28
杂交稻的大面积推广显著提升了水稻产量,但其生产长期依赖程序复杂、成本高昂且需年年重复的杂交制种过程。
2026-03-23 09:40
近日,澳大利亚一位机器学习领域科技企业家,通过人工智能大模型自行设计肿瘤疫苗,救治自家患癌宠物犬的故事广受关注。
2026-03-23 09:39
记者从中国石化获悉,我国首套全链条国产化溶液法聚烯烃弹性体工业化装置在天津进入试运行,相关生产技术取得原创性突破,将有效缓解我国光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对该材料的进口依赖。
2026-03-23 09:33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