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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霞浦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海参买卖的货款纠纷案件,法官巧用“渐进式对账履行”方式促成双方化解分歧,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24年,某商贸公司多次向霞浦县海参养殖户谢某采购海参等货物,累计欠下货款130余万元,并约定在2025年1月1日前结清货款。双方约定期限届满后,商贸公司仍未按约付款,谢某遂诉至霞浦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当下正值海参养殖黄金期,遂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纠纷。调解过程中,双方对欠款金额存在较大分歧,双方单据记载差额5万元,且对去年10月批次海参的单价各执一词。鉴于谢某急需资金扩大生产,而某商贸公司因市场波动导致资金周转困难,为尽量减少纠纷对双方的负面影响,承办法官耐心向双方释法析理,告知各方提交的单据均属单方制作的凭证,未经共同对账签章确认,依法不能单独作为确定债权债务的最终依据。同时,建议双方对案涉款项分批次进行对账,先行偿还无争议款项,既不影响谢某生产经营,又能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经承办法官多轮沟通,双方同意采取渐进式对账履行方式。确认无争议的97万元货款,某商贸公司分批次履行到位,保证谢某在海参养殖黄金期有足够资金投入生产。
针对争议款项,承办法官依据物流签收单、微信聊天记录、银行转账记录等凭证,引导双方确认去年10月批次海参实际交付量,并参照行业单价和运输损耗率仔细核算,双方确认剩余货款共33万元,某商贸公司随即付清款项。至此,该起买卖合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代表评价
张序剑 宁德市人大代表
霞浦县赶海父子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该案中,法院并未简单启动审判程序,而是敏锐捕捉到海参养殖行业的季节性特点与双方企业的现实困境,精准施策:一方面,创新采用“无争议款项先行履行+争议部分精准核算”的分步调解法,以分期履行协议盘活生产经营,有效避免了“一案拖垮双方”的双输局面;另一方面,充分运用事实调查权,综合采信物流单、聊天记录等多元证据,并引入行业标准与交易习惯作为认定依据,使争议解决兼具合法性与合理性,极大增强了调解结果的公信力。这种兼顾效率与公平、法理与情理的调解模式,不仅高效化解了矛盾,更保障了产业链的稳定运行,是“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