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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状”示范文本推广应用·记者一线观察①
过去的一些模糊认识,现在逐步澄清了!
编者按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对加强诉讼服务工作、便利群众诉讼作出部署要求。最高人民法院精心组织、有力谋划,推广应用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持续提升诉讼服务水平,确保党中央部署任务落地见效。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自2024年3月起试行,到2025年7月正式施行67类示范文本以来,在便利群众参与诉讼、保障当事人诉权、提升定分止争效能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示范文本持续优化完善、应用成效日显的同时,围绕这项改革举措曾经的不解、困惑,比如是否增加负担、是否好用管用、诉权保障能否落地、技术支撑能否跟上等,需要时间观察,更需要实践作答。今日起,本报推出“‘两状’示范文本推广应用·记者一线观察”系列报道,记录示范文本应用从前期难免的一些“不理解”到逐渐理解,从“不看好”到主动使用、肯定称赞的变化,讲述人民法院以“如我在诉”意识推动司法便民利民、提高解纷质效的故事。敬请关注。
在安徽颍上县,几乎没人不认识老宋。
老党员宋道海,多年来一直无偿为当地老百姓代写法律文书、提供咨询、调解纠纷,在当地小有名气,百姓信任他,律师也常来向他请教。
可当全国法院试行第一批起诉状、答辩状(以下简称“两状”)示范文本时,宋道海却犯了难。
“一页纸能说清的事,现在要填三四页,会不会加重老百姓负担、抬高立案门槛?”2025年3月,强烈的不解驱使他给最高人民法院寄去了一封信。
没想到,半年后,他成为这项改革最坚定的推广者。
宋道海的困惑,并非个例。自2024年3月首批覆盖11类民商事纠纷的“两状”示范文本试行以来,至2025年6月底,超七成的当事人及律师主动选用。但表格式、结构化的设计也面临一些争议:对法律人是否真正省力?对老百姓是否足够友好?
随着2025年7月第二批“两状”示范文本全面推广应用,这场“焕新”已延伸至刑事(自诉)、民事、商事及知识产权等九大领域,共67类案由。
距离第二批“两状”示范文本推广应用已过两个月了,曾经的不解、使用中的梗阻、模糊的认识,是否已然清晰?对这项旨在便利当事人的改革举措,如何看、怎么办?一线的声音,往往最真实。日前,记者走进多地法院,对话当事人、律师、法官以及专家学者,把问题抛给他们,听听他们怎样说。
从看不懂到心中有数——“要诉什么,怎么起诉,心里清楚了好多”
8月11日上午9时,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里已人来人往。记者注意到,人群中,62岁的刘大姐手握着一份买卖合同纠纷要素式起诉状,眉头紧锁。
“诉讼请求”“诉讼保全”……刘大姐感觉到这白纸黑字竟有些陌生。尤其是“申请诉讼保全”这几个字,让她更是困惑——“保全”究竟要“保”什么?怎么“全”?她揉皱了纸页一角,有些无措。
这一细节被东湖区法院诉讼服务志愿者卢向阳留意到。她上前将刘大姐引到一旁,摊开几份填写清晰、内容明了的同类型范本实例,像唠家常一样讲起来。“大姐,您看这儿,”卢向阳指着一处,“‘诉讼请求’这一栏,就简单写‘要求对方支付拖欠货款多少,利息多少’。”
对刘大姐最不理解的“诉讼保全”,卢向阳翻到另一页,解释道:“就是咱怕对方转移财产,提前请法院‘冻结’住他的银行账户或者货物,这样等纠纷解决后,该咱拿的钱就跑不了了。”
听完,刘大姐拿起笔,对照模板,认认真真地在表格里开始勾写。原本如“天书”般的诉状,在她笔下变得服帖而实在。
她抬起头对记者说:“以前就是照葫芦画瓢,要写什么其实也不是很清楚。这示范文本填下来,对于自己要诉什么,怎么起诉,心里清楚了好多。”
这样的转变不仅发生在江西。在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李女士也坦言 一 开始对要素式起诉状“不会填、填不全”。在诉讼服务大厅引导人员的讲解下,李女士慢慢厘清了纠纷背后的法律关系。
“自己哪懂这些法律词儿?要是没有这要素式起诉状,我都不知道原来我这案子从法律上看是这样的,真是帮我大忙了!后面还有先行调解告知书,我的事不复杂,希望能调解解决。”李女士感慨,这“两状”不仅实用,还能普法。
记者在多地法院走访时发现,面临曾经“不会填”的普遍焦虑,各地法院早已积极行动,将服务的温度传递到第一线——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专设示范文本展览区,并配备专职引导员现场指导;更新“两状”示范文本二维码,当事人扫码即可查看各类案由填写实例,将“指尖上的便利”落到实处。
河北省容城县人民法院通过陈列常见纠纷示范文本、张贴二维码、发放宣传册及介绍多元解纷案例等方式,为综治中心宣传、先行调解引导与示范文本应用提供一体化释明指引。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导诉台、等候区等多处醒目位置设置“‘两状’示范文本二维码展板”,当事人扫码即可直达官方页面下载模板,确保文本权威易得。
……
此外,第二批示范文本可在线填写、扫码在线制作,原、被告数量可一键增减、填写框大小可随意调整,解决纸质版、Word版“字小写不下、格式难调整”的困扰。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九龙镇五坑村党总支书记闫永志在调研后表示:“‘两状’是司法便民的创新举措,关键在于指引服务要做实,配套保障要跟上,宣传推广要到位。”
从嫌麻烦到主动推广——“这‘麻烦’,添得值!这成本,省得实实在在”
“您带了传统诉状?挺好!咱们现在还倡导使用要素式起诉状,更便捷明了。”
8月14日上午,记者在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见到宋道海时,他正熟练地引导着一位前来立案的律师。面对老宋的推广,任律师有些犹豫。
“您放心,”宋道海指向导诉台旁的智能诉讼服务终端,“把传统的诉状扫描进去,系统就能自动识别信息填进对应的要素框里。您只需核对确认,省时省力。”
这番话让任律师安下心。而老宋如今这份对“两状”的认同,并非凭空而来。
宋道海坦言,起初他心里也打鼓:“表格多、术语多,真能便利老百姓吗?”直到最高院立案庭复信给他,讲解“两状”在厘清争议事实、提升诉讼效率方面的优势,他才理解了文本背后的价值。
更让宋道海信服的是,一次次在现场的亲眼所见。“要素式表格把纠纷关键点——时间、金额、诉求依据、证据要求等都理得清清楚楚。一项项填完,案子脉络一目了然。”他发现,使用“两状”的当事人的起诉材料一次性通过率大幅提高,省去了反复补充修改的奔波。
“表面上看多写了几页,”宋道海笑道,“但细想,它是在前端把问题理顺,多写这几页纸,恰恰省去后面沟通解释、材料补正的时间。这‘麻烦’,添得值!这成本,省得实实在在!”宋道海的观念彻底变了。
“只有亲自填过,才懂它的价值。”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齐军说,“它不是冰冷的格式,而是帮助老百姓更精准表达诉求、维护权益的法宝。”
远在云南省绿春县的轮胎店老板侯大哥也经历了从使用者到推广者的转变。起初他抱怨要素式起诉状太繁琐,直到法院升级诉讼服务智能辅助系统,他才在工作人员指导下生成了第一份诉状。如今一些简单案件侯大哥能自助操作,还向朋友推荐了这个好办法。
针对实践中存在的示范文本难以完全契合、较复杂的案件以及当事人想要在“两状”中陈述事情来龙去脉等问题,第二批示范文本增加了可供选择填写的空白栏,满足各类案件使用需求。同时,还删除了电子送达、变更地址通知等能够通过数据共享获得的信息要素,切实为当事人减负。
兰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雅霖指出:“‘两状’示范文本相较于传统格式,实现了表达的规范化、焦点化,随着使用范围的持续扩展,其内在的实用价值与效能将进一步释放,真正体现出以便利使用者与提升司法质效为核心的设计初衷。”
记者调查发现,“两状”的设计理念,能在中华司法文化传统中寻到根源。起诉状早在唐代就已初具规范,经晚清“官代书”制度、民国时期种类拓展,始终朝向统一、标准、科学演进。
最高法立案庭有关负责人表示:“从历史中走来,‘两状’便民提效的初衷始终未变。”
从有阵痛到高度认可——“这是专业群体与新工具达成的默契”
革新,往往伴随着阵痛。
当“两状”示范文本在全国法院推开时,法律职业群体内部并非一片叫好。
“起初确实不适应。”上海市人大代表、民革嘉定区委副主委、上海宇珏律师事务所主任孙小芳说,自己曾顾虑示范文本会增加负担,但多次体验上海法院“两状”自动生成的智能场景后,看法大为改观。
“近期我所代理了一起复杂继承纠纷案件,主体众多、遗产类型多样,包括房产、存款、公司股权、知识产权以及被继承人生前对外债权债务的清算。”孙小芳介绍,在以往,诉状撰写耗时费力,而“两状”标准化、要素化的设计为前期准备提供了清晰全面的指引,明确要求列明被继承人、法定继承人、遗产清单等要素。
记者观察到,示范文本为复杂案件搭好了“骨架”,律师可更专注于案件的“血肉”——梳理复杂法律关系、构建证据链和法律论证。
“推广初期的不适应是暂时的。”云南登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段莲琼深有感触,“最大的惊喜是节省了时间,过去常因诉状模糊与法官反复沟通,或遇到当事人‘证据突袭’。现在,争议焦点提前亮牌,律师质证更准,维护权益更佳。”
段莲琼提到,“两状”还帮助律师提升专业能力和办案精细度。她表示,对于陌生业务领域,示范文本提供了重要参考,不少同行得以拓展服务范围、实现业务增长,“这是专业群体与新工具达成的默契。”
甘肃陇域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娜则从普通人角度指出“两状”的独特价值:“‘两状’简明直观,帮助法律知识有限的群众更规范、高效地准备材料。”她举例,简单民间借贷纠纷中,当事人可自填本金、利息等要素,“一定程度降低了解纷成本,尤其在法律服务资源较少的西部,意义更为凸显。”
在张娜看来,这一举措在质疑中使用、在使用中理解、在理解中认同,体现出了好用、易用、愿用的真实民意。
甘肃纵横律师事务所律师郭佳茹点赞了新增“纠纷解决方式意愿”的内容:“既尊重当事人,也为选择先行调解提供依据,可缩短解纷周期,降低解纷成本。”“未来‘两状’可优化信息栏设计,增加更多可选要素和补充说明部分。”郭佳茹补充道。
“提供统一、规范、简洁的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根本是便利群众诉讼,提高纠纷解决效率,保证公正高效审判。”最高法办公厅副主任董超这样解释这场文本变革的初衷。
改革总是在回应时代之问、人民之需中不断深化。人民法院出版社有关负责人透露,下一步将推动“两状”要素深度运用,为全国法院智能辅助办案提供支持,提升智能化水平。
记者欣喜地了解到,自7月14日第二批示范文本推行至8月15日,全国法院67类起诉状示范文本在线应用量达41.9万件,特别是新增56类文本平均在线应用率达58.14%。
“两状”示范文本这项便民利民举措,正越来越走进人们内心,逐渐从“推荐用”走向“主动选”。曾经模糊的认识,正在因一次次从容不迫的体验而澄清,被一个个从不解到力挺的故事所解答。
本报见习记者 李欣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