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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8月20日从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了解到,近日北京警方查处多起无人机“黑飞”违法行为。警方提示广大市民,“黑飞”不是小事,违法必担责。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范围的通告》,北京市行政区全域全年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任何飞行活动均需要报备,未经官方许可或未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无人机飞行活动都是“黑飞”。
8月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对外发布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范围的通告》(网络截图)
7月20日晚,陈某某在昌平区南口镇附近擅自施放无人机,被警方查获。经询问,陈某某承认自己未经批准擅自在管制空域内飞行的违法事实。公安机关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陈某某予以没收器具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8月10日晚,杨某某与姜某某、李某某一起到海淀区凤凰岭景区游玩期间,擅自放飞无人机拍摄风景。经询问,杨某某承认其违法事实。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某予以没收器具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北京市公安局公共秩序管理支队民警裘青青说,北京市人口密集,空中航线繁忙,历史文物建筑群集聚,“水、电、气、热、油”等民生保障单位较多,无线电应用范围广。“未经报备通过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行为,可能干扰正常无线电通信,一旦失控坠落易伤人毁物,同时会对特殊单位的调度救援工作造成影响,也可能影响民航客机安全。”
警方介绍,对于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北京警方提示,无人机使用者都需要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先行注册并查询适飞空域,切莫抱着侥幸心理偷摸“黑飞”。请广大市民群众和在京单位自觉遵守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有关规定,积极举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空中秩序和公共安全。(记者夏子麟、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