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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纪念任建新同志诞辰10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2025年8月5日)
陈文清
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怀着十分崇敬的心情,在这里举行座谈会,纪念任建新同志诞辰100周年,深切缅怀他的光辉业绩,深入学习他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和政法事业不懈奋斗的崇高风范。
刚才,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贸促会、山西省委的负责同志分别作了发言,回忆了任建新同志光辉的一生,表达了对任建新同志的崇高敬意和怀念之情。
任建新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我国政法战线的杰出领导人,曾任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在7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他鞠躬尽瘁、忘我工作,把全部精力都献给了党和人民,献给了政法事业。
任建新同志1925年8月出生于山西襄汾,1946年至1948年在北京大学工学院化学工程系学习。求学期间,他接受进步思想,于194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革命工作。同年8月,因在北京大学从事学生运动被国民党当局通缉,在党组织安排下转移至解放区,任华北人民政府秘书厅秘书。1949年至1959年,先后任中央政法委员会办公厅秘书、中央法制委员会秘书、国务院法制局秘书,负责起草有关会议文件和法律草案,就中央关注的法律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参与起草《人民调解委员会暂行组织通则(草案)》,为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确立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地位作出了积极贡献。
1959年至1966年,任建新同志先后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贸促会)科长、处长。1966年至1971年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下放“五七”干校劳动。1971年起,先后任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处长、部长。1973年,他向国务院提出了我国应建立专利制度、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建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任建新同志为我国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的出台实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1981年起,任中国贸促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他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着手整顿和恢复中国贸促会各项涉外法律工作,积极推动开展对外交流,宣介我国涉外经贸法律和司法实践,为我国涉外经贸仲裁的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1983年,任建新同志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1985年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1988年4月和1993年3月,任建新同志两次当选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并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他明确提出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要充分发挥惩治犯罪、保护公民合法权益、调节经济关系3项职能作用。他高度重视审判工作的全面开展,开创了经济、行政、海事、知识产权审判以及法院执行工作的新局面。他在审判制度、审判方式、审判机构和干部管理等方面推行一系列改革,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制度做了大量工作。他推动改革完善我国法官制度,主持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草案)》,领导创办国家法官学院,为提高我国法官队伍整体素质、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作出重要贡献。
1988年至1992年,任建新同志先后任中央政法领导小组成员兼秘书长,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秘书长、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1992年至1998年,任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中央保密委员会主任。他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努力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法领域得到贯彻落实。他高度重视维护社会稳定,始终把维护稳定放在政法工作的首位。他强调加强法制建设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系统阐述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和工作目标,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开展。
1997年,任建新同志任中国法学会会长。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提出的“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要求,他积极组织开展“为什么要依法治国,怎样才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大讨论,深入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基本经验。他积极推动法学理论创新,倡导和支持成立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信息法学研究会等专业研究会,为繁荣我国法学研究作出突出贡献。
1998年3月至2003年3月,任建新同志任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共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党组成员。他认真贯彻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与党外人士广交朋友、合作共事,推动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与合作,努力促进祖国统一大业。他积极推动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围绕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言献策。他重视总结人民政协工作的宝贵经验,积极推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出积极贡献。
任建新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十四届中央委员,第七届、八届、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他退出党和国家领导岗位后,仍然十分关心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坚决拥护党中央的领导,关注我国民主法治建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向中央提出建议,体现了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
同志们,朋友们!任建新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光辉的一生,是为共产主义理想、党和国家事业不懈奋斗的一生。他的光辉业绩值得我们铭记,他的革命精神、崇高品德和优良作风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我们纪念任建新同志,就是要学习他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任建新同志青年时代就追求革命真理,在党的领导下走上革命道路。在任建新同志的革命生涯中,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建设时期,无论身处顺境还是逆境,他始终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文化大革命”期间,他遭受冲击,被下放到“五七”干校劳动数年,身心受到迫害。回到岗位后,他毫无怨言,继续努力工作。他常说:“我们就像是一块布,党需要把我们补到哪儿,我们就补到哪儿。服从组织安排是我们的唯一选择。”他出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时已58岁,之后二十年如一日,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将自己的人生之布,织补在党和人民的事业之中。今天,我们纪念任建新同志,就是要以他为榜样,始终坚持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我们纪念任建新同志,就是要学习他毕生致力于政法事业的执着追求。任建新同志一生与法结缘,从事法律工作达半个世纪。这50年,恰是我国法制建设从开始创立、遭遇挫折、恢复发展到依法治国的50年。他尊崇法治、厉行法治,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和党管政法工作制度的忠实践行者。他强调“加强法制,服务‘四化’”,提出政法工作要更好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促进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他强调严格依法办事,提出“依法办事是政法工作的根本原则”“坚持严肃执法,维护国家法制的权威和统一”等论断。他强调法学研究要从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的需要出发,密切联系立法、执法、司法和普法工作实际,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今天,我们纪念任建新同志,就是要以他为榜样,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我们纪念任建新同志,就是要学习他司法为民的深厚情怀。任建新同志成长过程中,亲眼目睹军阀混战、外敌入侵,百姓的生活苦不堪言,对骑在百姓头上作威作福的人充满仇恨。他始终心系百姓,忠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保持着人民公仆的本色。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期间,他强调要继承和发扬人民司法工作的优良传统,指出:“我们是人民的法院,人民的法官,人民的公仆,我们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他要求改进审判作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纠纷,务必抓紧审理,要求加强执行工作,解决群众“执行难”问题,要求推行公开审判制度,增强司法透明度,要求建立少年司法制度,加强对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感化和挽救。今天,我们纪念任建新同志,就是要以他为榜样,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发扬司法工作彻底的人民性,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我们纪念任建新同志,就是要学习他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精神境界。任建新同志以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矩,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胸怀坦荡,作风民主,善于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他严于律己,为政清廉,生活俭朴,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严格,坚决反对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他高度重视政法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加强政法战线党的建设,显著提升了政法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今天,我们纪念任建新同志,就是要以他为榜样,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坚持自我革命,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以好作风好形象创造新伟业。
同志们、朋友们!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充满生机活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展现光明前景,革命先辈们为之奋斗的美好理想正在逐步变为现实。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信心、同心同德,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而团结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