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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吴良艺
本报通讯员 王宁 余梦
面向粤港澳、背靠大西南、南出北部湾,地处华南、西南及珠三角、北部湾经济圈的接合部,是“海上丝绸之路”起点城市和珠江—西江经济带战略重要节点城市之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发展区位优势显著。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从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年来,贵港市两级法院聚焦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目标,以塑造“荷法善治护企优商”工作品牌为抓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围绕前端预防化解、中端案件办理、末端服务延伸“三端”发力,积极构建涉企矛盾纠纷多元共治模式,助力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
前端预防下功夫
桂平市木乐镇的李某承包工程时,将部分工作交予同乡黄某等7人,后因资金链断裂及个人伤病,拖欠7人8万余元工钱。双方曾约定每月支付5000元,但李某未履约,黄某等人遂将其诉至桂平市人民法院。
接案后,承办法官认为案件可调解,随即联合木乐法庭及当地镇政府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双方述明难处后,法官与政府工作人员耐心劝导,最终双方达成新协议:李某当庭支付部分工钱,余下的每月支付4000元直至付清。法院明确调解书的法律效力及强制执行保障,黄某等人接受方案,纠纷顺利化解。
劳动争议在涉企纠纷中占比较大,既关乎劳动者切身利益,也影响着企业的稳定发展。贵港中院与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成立贵港市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调解中心,在市人社局设立劳动争议审判巡回法庭。巡回法庭通过诉前联动调解,妥善化解农民工的群体讨薪纠纷,推进劳动者与企业“双保护”,共筑和谐劳动关系。2024年以来,共通过诉前联调成功化解这类矛盾纠纷1251件。
立足本地实际,贵港两级法院各施良策,构建多元联动调解机制,打造多元联动调解阵地:平南县成立法院驻工商联调解工作室,开展“法院+工商联+人民调解员”联动调解;覃塘区人民法院建立法院主导,人社局、工会联动机制,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季度工作会商、重大案件联调,让多方力量拧成一股绳,合力破解涉企纠纷难题……
中端办理求实效
广西某建筑公司与平南某房地产公司因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产生纠纷,房地产公司未按调解书支付2000余万元工程款,建筑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平南县人民法院查封了房地产公司57间房产拟拍卖,但发现拍卖存在难题。
“房产未具备办证条件,变现难,且强制拍卖可能导致房地产公司资金链断裂、信誉受损,反而影响建筑公司债权实现。”平南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枢文介绍。
若单纯依托传统执行手段,很可能造成“双输”局面。如何打破僵局,将“双输”转为“双赢”?
经执行法官调解,促成双方达成“活封活扣”和解方案:房地产公司以部分房产作为债权保障,优先通过销售或融资履行义务,售房后解封对应房产,所得款项按建筑公司80%、房地产公司20%比例分配。最终,房地产公司得以正常经营,停工楼盘实现复工,目前已售出37套房。
巧用“活封活扣”措施,既是对涉企案件执行思路的创新突破,更是在依法保障胜诉权益与护航企业持续经营之间找到精准平衡点。据介绍,仅2024年,贵港两级法院共采取“活封活扣”措施1566次,执结涉企案件7364件,执行到位金额超12.5亿元。此外,贵港市积极开展“桂在执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2025年以来,采取督促预告等方式促成被执行人自动履行金额1.64亿元。
在优化涉企案件办理的探索中,贵港两级法院的创新不止于执行环节。
贵港两级法院开辟“立、审、执”绿色通道方便企业诉讼,重构“流程节点”,将目标审限分解到各个阶段,努力实现涉企案件“快立、快送、快审、快执”。2024年,解决商业纠纷用时进一步下降至73天,同比下降6天。
针对涉众型、金融不良资产、房地产等案件,贵港两级法院在争取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作出“首案示范”,指导系列案件批量调解,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实现“办理一案、化解一片”的良好效果。
末端服务强延伸
判后答疑是审判工作的延伸,法院不仅要解法结,更要解心结,要依法也要释法。
在覃塘法院五里法庭审理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被告某建筑公司认为,原告某加工公司在制作、安装过程中工艺不成熟,导致项目出现漏水现象,故工期结束后一直未支付工程款;原告则认为,出现该现象是被告提供的建筑材料存在质量问题,与自身工艺无关,遂将其诉至法院,请求支付工程款。
面对互相指责的双方当事人,承办法官认为不能一判了之,应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于是,法院积极搭建平台,邀请建筑行业工程师担任陪审员,结合案件实际,为双方当事人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聘请专业人士到现场检查发表意见,确保判决的公平公正。判决后,承办法官再次耐心释明判决理由,让双方认识到“互相指责”无法解决问题,引导双方从“争对错”转向“解问题”。最后,被告依据判决向原告支付了工程款,双方均未上诉。
为促进矛盾纠纷实质解决,近年来,贵港两级法院下足力气,抓好判后答疑解惑、搭建交流平台、加强普法宣传等工作,续写审判“后半篇文章”,让司法效能持续延伸。
强化交流监督是改进法院工作的重要途径。贵港中院通过制定《贵港市法院特约监督员工作办法(试行)》,聘请28名企业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特约监督员,定期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敞开门接受监督,在互动中不断打磨工作成色。
围绕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物业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涉企常见、高发的案件类型,贵港法院联合司法局、工商联、住建、自然资源、金融等部门,定期开展涉企矛盾纠纷专题普法讲座,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同时,依托港北区政法机关“一站式”服务中心,在贵港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成立产业园巡回法庭,对涉企案件开展巡回审判,为园区企业提供“家门口”的司法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