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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电商创新模式层出不穷,“拼购”、“返利”等新型消费形式备受追捧,但部分消费者过于追求“薅羊毛”的收益,对其中潜藏的风险认识不足。不法分子利用大众“低投入、稳收益”的心理,将非法集资包装成创新电商模式,诱骗消费者拼购。
案情显示,2021年,被告人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于某等人共谋通过“拼购”模式非法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运用某拼购APP,通过现场宣讲、口口相传、微信推广等方式吸引公众参与投资拼购。用户投资1200元的礼包可成为会员,每天参与拼购,设置五个不同级别的会员可分别参与28元至598元区间的五种拼购区域,每N人组团成功可进行拼购,但仅1人可拼中,累计拼中6次后,用户可以选择其中5件商品委托平台以“原价”售出赚取差价,剩余1件商品可发货自用;拼购未成功的,也可获得0.2元至0.8元不等的返利,会员账户余额可沉淀并重复用于“拼购”活动,返利款将连同投资本金返还至会员平台账户,待第八天方能提现。
对于如此“利益丰厚”的拼购模式立即吸引了不少用户参与。短短三个月时间,该团伙即利用该“拼购APP”非法变相吸收60名集资参与人存款500余万元,但直到平台反馈“余额无法提现”且客服迟迟无法回应时,拼购用户们方如梦初醒,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合计逾400万元。
厦门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金额共计人民币431.74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于某等人,非法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
厦门法院判处被告人曾某等人有期徒刑七年至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责令退赔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对其中地位作用较轻的从犯适用缓刑。
法官提醒,“拼购模式”犯罪活动依托于网购软件,相较于以往非法集资的犯罪手法,该形式更加贴合用户日常电商消费习惯,操作便捷,受众广泛,更易让人陷入“投入少、回款快、收益高”的错觉,成为部分不法电商平台惯用的引流噱头。对于该类“非法APP”,用户们可通过以下方式协助识别潜在风险:
1. 验证企业主体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运营主体的工商信息。若公司注册时间较短,注册资本虚高(认缴无实缴),经营范围无“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等资质的,需提高警惕。
2.平台是否要求“预存资金”或“充值门槛”。正规拼购平台通常采用“下单时支付货款,确认收货后资金结算”的模式,资金由用户直接流向商家或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托管。如果平台要求用户先充值大额资金到个人账户/平台对公账户,或设置“会员等级”(如充值X千元可升级更高级会员享更高返利),则可能涉嫌非法吸收资金。
3.是否承诺“保本高息”或“额外收益”。正规电商的利润来自商品差价或平台服务费,不会承诺“稳赚不赔”。如果平台宣传“充值享年化X%收益”“拼团失败全额退款+额外补贴”“邀请好友得现金红包(可提现)”,且收益远高于市场合理水平,那么更需要谨慎投资。
4.商品的价格与交易是否真实。非法集资平台常以“低价拼团”为诱饵,但实际无真实商品或商品价格异常,具体表现为:商品价格远低或远高于市场价格、商品无法正常发货或长期不发货、以“退货需收取高额手续费”“充值后概不退款”等理由拒绝售后。
5.关注用户反馈与监管预警。用户可关注金融监管部门或公安部门的官方通报,若平台已被列入预警名单或被立案调查,需立即远离。此外也可通过网络投诉平台、社交媒体查看用户真实评价,以清晰辨别平台交易安全性。
法官提示,投资者应牢记“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注意识别和防范套路,不盲目跟风投资,远离承诺“稳赚不赔”的非法集资陷阱。(案例来源: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光明网记者 孙满桃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