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内蒙古乌海市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为突破口,通过“制度保障+府院联动+创新驱动+责任倒逼”四位一体工作模式,推动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和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乌海市实行“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出庭就是履职,回避就是失职”。2024年,乌海市、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2025年春节刚过,乌海市某物业公司收到法院传票时,心里直打鼓:“告的是区政府和人社局,区长、局长能来吗?”开庭当天,当看到坐在被告席上的副区长王某和副局长王某时,意外之余又多了一丝期待。更让该公司没想到的是,王副区长和王副局长不仅熟悉案情,还围绕案件争议焦点作陈述、答辩,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原告物业公司申请撤诉。该物业公司负责人感慨:“这场官司没白打!”
这个案例背后,是乌海市近年来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上的破冰实践。曾经,群众口中的“告官不见官”“出庭不发声”现象,如今已转变为“负责人既出庭、又解题”的新常态。转变如何发生?三把“钥匙”正在打开乌海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局面。
乌海市强化制度保障: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职责、流程,推进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按照“属地管辖”“一案一督”原则,下发提示函、督促函,季通报,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时出庭应诉,2024年向被诉行政机关发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示函244份。
乌海市构建“三堂课”提升实战能力,开展“模拟法庭”实训课: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模拟法庭”“庭审观摩”,邀请法官、律师设计“突发质询”“证据突袭”等情景,不断提高执法部门负责人应诉“实战”能力。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评价机制,围绕“诉讼技能、程序规范、履职纠错、沟通反馈、遵守纪律、仪容仪表”六个方面综合评价行政机关出庭负责人的应诉能力,规范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质效提升。
建立“法律顾问+业务骨干”双辅导机制,针对重大复杂案件开展“一案一策”应诉指导,确保负责人“敢出庭、能发声、善化解”。
乌海市打通责任链条,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出庭应诉率、庭审表现、争议化解实效等指标作为年终述法核心内容,通过书面述法、线上述法评议、现场述法等形式,对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倒逼领导干部提升依法决策和矛盾化解能力。
针对自然资源、住建、人社等重点领域案件多发现状,深入梳理分析,找准关键症结,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过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等方式,强化对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
将出庭应诉情况列入法治督察范围,纳入全面依法治市考核指标体系,形成“硬约束”,用考核“指挥棒”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从行动上带头践行法治,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乌海市将法治考核深度融合。让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乌海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变化不仅体现在数据上,更体现在这些细节中:
法庭上,越来越多的负责人带着执法卷宗现场比对证据;
调解室,分管副市长与当事人面对面敲定补偿方案;
会议室,败诉案件分析会成为各部门“红脸出汗”的治理课堂......
“过去怕当被告,现在把出庭当‘法治体检’。”一位局长的感悟,道出了这场变革的真谛。当“关键少数”从“要我出庭”变为“我要出庭”,当群众从“信访不信法”转向“信法不信访”,一条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协同共进的路径愈发清晰。(高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