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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北京6月5日电(记者 孙满桃)今天是六五环境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24)》年度报告。报告指出,截至2024年底,全国法院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组织2424个,增设合肥环境资源法庭,从事环境资源审判的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1.6万余人,1700余家法院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归口审理。
报告指出,2024年,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审结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21.9万件。人民法院坚持罪刑法定原则,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安全,审结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2.6万件。
人民法院贯彻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依法追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人的民事责任,审结环境资源民事一审案件15.1万件。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功能,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履行监管职责,审结环境资源行政一审案件4.2万件。
报告指出,加强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审理,审结环境公益诉讼一审案件4168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一审案件246件,判令责任主体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共计96亿元,同比增长87.5%,切实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报告指出,人民法院严格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以及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法,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违法行为,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司法保障,审结污染环境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4900余件。
另外,人民法院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推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审结非法采矿、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地矿等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6.04万件。践行预防性、恢复性司法理念,不断提升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水平,保护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审结滥伐林木、生态破坏、渔业等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2.6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