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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 (见习记者 刁慈)5月8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瑞贺、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郑备、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丛林、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方光华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关情况。
据悉,2025年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于5月20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法律共9章78条,围绕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方面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将党中央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平等保护的要求落下来,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据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介绍,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为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在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王振江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创下了很多个“第一次”,如第一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第一次在法律中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这充分彰显了党中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进一步向社会表明了发展民营经济是党和国家一以贯之并将长期坚持的方针政策。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瑞贺指出,这次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把党和国家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和实践中的一些有效做法用法律形式确立下来,将支持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从法治意义上讲,这是有创新意义的。同时,与宪法的很多规定也是贯通的、是衔接的,也是宪法有效落实的一个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