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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五一”长假,广西桂林市秀峰区漓江段,两岸春意盎然,几缕阳光穿过树影泼洒在江面,满载游客的船只从江上缓缓驶过,水中激荡起层层涟漪。
4月25日,漓江边,人头攒动,一袋袋鱼苗被投放到江中,鱼儿们欢呼雀跃,顺着倾注的水流向漓江游去,为漓江水域生态注入蓬勃生机。
这天也是第四个“漓江保护日”,秀峰区人民法院联合秀峰街道党工委等多家单位在逍遥楼滨水广场开展“保护桂林山水 呵护漓江生态”漓江保护日主题活动。
“好山好水好地方!”活动现场,歌舞相伴,市民们用丰富多彩的艺术展现形式宣传着“保护漓江、保护生态”。
“阿姨们!作为桂林的市民,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守护漓江山水的责任!”
“请大家看看我们的宣传手册,我来详细讲解一下......”秀峰区人民法院干警们借助现场热闹的氛围,积极向参与活动的人员、过路的游客和市民朋友们进行法治宣传,引导群众树立起生态法治理念,增加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秀峰区人民法院干警向参加活动的小学生开展“漓江保护”主题普法。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秀峰区法院干警现场解读科学放生标准,让群众直观理解“善意放生”与“生态破坏”的法律边界。
当法治与生态共鸣,漓江换新颜。近年来,秀峰区人民法院积极践行“两个保护”理念,以“党旗领航·天平独秀”党建品牌为引领,持续深化“党建+保护漓江生态”品牌工程,促进党建与生态保护的深度融合。通过开展普法宣传、志愿服务、在景区成立旅游巡回法庭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到漓江保护的实践中,为提高桂林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作者:唐婵郁 蒋林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