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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理念,切实保障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诉讼权益,4月18日上午,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举行“无障碍法庭”“无障碍调解室”揭牌仪式,并与区残联签署《关于加强残疾人诉讼权益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硬件+机制”双轮驱动,为特殊群体提供更有温度、更有速度的司法服务。
蕉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立峰,蕉城区司法局党组成员陈烨,蕉城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翁慈连,蕉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李晓锋等出席活动。
仪式现场,区法院、区司法局、区残联领导共同为蕉城法院“无障碍法庭”“无障碍调解室”揭牌。新落成的“无障碍法庭”“无障碍调解室”配备了智能调解平台、远程视频终端设备,并完善了无障碍通道、无障碍洗手间等基础配套设施。
此外,蕉城法院还设立了残障人士诉服中心,并印制残疾人诉讼指南及盲文版,从细节入手消除特殊群体参与诉讼的障碍,让他们在诉讼过程中感受到平等与尊重。
揭牌仪式后,区法院与区残联共同签署《关于加强残疾人诉讼权益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围绕完善残疾人诉讼服务机制、优化案件办案流程、加强司法救助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措施,旨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残疾人诉讼权益保障体系,为残疾人参与诉讼提供全流程、专业化的司法服务。
随后召开了“有爱无碍”助残多元调解工作座谈会,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残疾人诉讼权益保障工作畅所欲言。
蕉城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李晓锋表示,“无障碍法庭”“无障碍调解室”的启用和实施方案的签署,是我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对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尊重和关怀,进一步消除他们在参与司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障碍,让每一位残疾人都能平等、充分地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区残联理事长翁慈连表示,将充分发挥残联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作,形成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工作合力,切实解决残疾人在诉讼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区司法局党组成员陈烨指出,加强残疾人诉讼权益保障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希望通过此次合作,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与法院工作的有效衔接,共同为残疾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会议强调:
一要深化合作,构建多元保障格局。加强与区残联、区司法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整合资源优势,建立常态化的工作协调机制,在信息共享、案件协作、联合救助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残疾人诉讼权益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要优化服务,提升司法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残障人士诉服中心、无障碍法庭和无障碍调解室的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确保特殊群体能够顺利参与诉讼。加强对干警的培训,让每一位干警都能成为残疾人诉讼权益的守护者。
三要创新调解,增强权益维护效能。依托“蕉城区维护残疾人权益多元解纷中心”“无障碍调解室”等,发挥“法院+司法+残联”预防化解涉残纠纷优势,建立健全涉残矛盾多元化解机制,由法官、残联工作人员、调解员等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纠纷化解,力促就地化解矛盾。
四要加大宣传,增强残疾人维权意识。通过开展法律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典型案例宣传等形式,提高残疾人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让更多的残疾人了解自己的诉讼权利和救济途径,敢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尊重和保障残疾人权益,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下一步,蕉城法院将持续优化无障碍法庭和无障碍调解室的功能,不断完善设施和服务细节,加强与区残联、区司法局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共同探索更多保障残疾人诉讼权益的创新方式,全方位增强残疾人士司法体验感、获得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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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立案庭
编辑:刘逸晨
一审:陈舒宁 丨 二审:林渝铭 丨 三审:叶亲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