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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6日,广西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联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审结的一起制售假证假章案涉案物品进行集中销毁。随着工人的操作,伪造的房屋所有权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假证及假章被依法无害化处理,此次销毁的假证、假章重达15吨,其中假证38万余本、假章4万余枚,彰显司法机关严厉打击涉假犯罪的坚定决心。
(销毁现场)
2021年12月份,被告人谢某、王某为获取利益,租用一间仓库,并从他人处购买房屋所有权证、结婚证、行驶证等各类国家机关证件,毕业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等各类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证件,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各类身份证件及证件外壳存放于上述仓库,再向被告人彭某、黄某等人贩卖假证件及证件外壳。后彭某、黄某等人又将上述假证再次“加工”后卖给他人。被告人黄某、任某、冯某等人多次到彭某处购买假证及假印章。
平桂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上述被告人伪造、买卖国家机关的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伪造、买卖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等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等罪名。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对16名被告人判处拘役至有期徒刑九年不等刑期,并处二千至十万元不等罚金。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的6名被告人宣告缓刑。案件判决后,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现二审已维持原判。
(庭审现场)
“谢某等16名罪犯为了非法牟利,伪造、买卖假证件、假印章,形成了一条‘产供销’黑灰产业链,仅被查获的假证、假章就达数十万本(枚),严重侵蚀社会诚信基础,扰乱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司法机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彻底斩断利益链条,有力捍卫了社会公平正义。”平桂区人民法院法官柳德谨说。
(作者:常馨月 罗媚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