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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北京4月7日电(记者 孙满桃)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公开发布第45批共6件执行实施专题指导性案例。这是自2010年指导性案例制度建立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执行实施专题指导性案例。
记者注意到,本批案例共6件,涉及提级执行、集中执行、指定异地执行等交叉执行方式的运用,执行立案前保全扣划措施的适用,对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发出涉嫌犯罪的风险预告以督促自动履行,处置大量车位过程中“首先满足小区业主需要”的把握等重点难点问题,有效满足司法实践亟需,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据最高法研究室主任周加海介绍,2024年,全国法院共执结911.82万件案件,执行到位金额超过2万亿元,积极推动将胜诉当事人“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但同时,执行领域目前仍面临案件高位运行、去存量压力大等困难和问题。为进一步统一执行工作标准,提升执行工作质效,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最高法精心组织编选了本批指导性案例。
值得关注的是,在指导性案例255号“天水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明某执行实施案”中,生效判决确定了被执行人腾退房屋等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不配合执行,还纠集家属亲友围堵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
为维护执行权威,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院将刑法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规定以涉嫌拒执犯罪风险预告的形式告知被执行人,向其发出“惩戒警告”,告知其在指定的日期前仍不腾退案涉房屋,法院会依法将其涉嫌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之后,被执行人在指定的日期前自动履行了腾房义务,执行法院综合考量其情节,决定不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该执行工作方法有效避免了对抗升级,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判决义务,综合效果良好。”周加海说,当然,对于仍拒不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加大执行力度,依法惩治抗拒执行等行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