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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扶贫款”从天而降!
2025年2月,李大爷突然收到了一个陌生快递,打开一看居然是两份“专项扶贫基金”文件,并写明“扶贫款以家庭为单位,发放资金为3000000元”!
看到这耀眼的金额和国家某部委的红色印章,李大爷心动了。随即便扫描了文件中的二维码,下载了“振兴致富”APP。
“共同富裕”是假
电诈帮凶是真
在这个APP中,“扶贫专员”告诉李大爷领取扶贫款需要进行“爱心捐赠”,即李大爷的银行账户收到款项后,取现,然后再汇入指定的账户。“扶贫专员”还提醒李大爷一定要记住汇款人的姓名,以备银行工作人员询问;如果银行工作人员询问是否认识汇款人,一定要说是自己的亲戚;如果询问取款用途,就说装修房子;汇款时一定要换一家银行。
听到这儿,李大爷犯了嘀咕:“怎么申请扶贫款还得说谎?”
但是,在巨款的诱惑下,李大爷还是不顾疑虑的去了银行。虽然银行工作人员一再强调不能将银行账户借给他人使用,但李大爷已经财迷心窍。
李大爷按照对方的指示,收到并转移人民币4.7万元。经查,上述钱款是他人被电信诈骗的资金。李大爷就这样成为了诈骗分子的“工具人”。
被查获后,李大爷懊恼的说:“我也不相信可以给我发300万扶贫款,也怀疑这些钱有问题,但我想我试一下又不吃亏,就是跑跑腿,没想到后果居然这么严重!”
警惕免费“扶贫款”
避免沦为“工具人”
免费领取“国家扶贫款”、“专项扶贫基金”等是当前电诈洗钱的主要套路之一。
检察官提醒
官方渠道核实:国家各类福利政策均有正规申领渠道和流程,可通过官方网站或官方电话查询,切勿点击微信、抖音、快手等APP中的不明链接,切勿扫描陌生二维码,不要下载来路不明的APP。
严守“二不”原则:不向陌生账户转账汇款;不向陌生人提供、出借银行账户。
及时报案:若发现以发放扶贫款为名义的违法犯罪行为,请立即拨打110!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文稿:第三检察部 张蕾、罗楚含
制作:徐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