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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时斓娜)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教育部、科技部等多部门印发意见,要求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对内激励创新、对外促进开放的制度作用,充分激发各类主体的创新创造内生动力和活力。
意见从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提升知识产权服务国际化水平、推进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便利化等四方面提出16条具体要求,以发挥知识产权助力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更好支持全面创新、有力促进对外开放等方面的作用。
其中,健全知识产权创新激励机制要求,健全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制度,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采取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的知识产权处置自主权,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推进办事流程优化和模式创新,持续压减专利、商标变更办理周期,一般情况下涉及专利权转移的著录项目变更应在1个月内完成审查,商标转让、变更应分别在40日、20日内完成首次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