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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越来越多的人走出国门,追寻心中的诗与远方。然而,跨国旅途的美好背后,总潜藏着不可预知的风险。当意外不期而至,我们该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又该如何借助保险之力,为旅程筑起一道坚固的安全防线?让我们通过法院审结的一起境外旅行中不幸冻亡的投保人索赔案例为鉴,为网友提供一份“法律安全指南”。
基本案情:女子国外旅游意外离世
2019年10月,热爱冒险的李女士(化名)为新西兰登山之旅投保了境外旅游意外险。然而,在火山口附近突遇极端寒流,气温骤降导致其体温过低不幸离世。家属依据保险合同索赔,却遭保险公司拒赔,双方对“冻亡是否属于意外事故”展开激烈争议。
保险公司抗辩称,低温致死可能隐含健康隐患,不属“突发外来风险”。
家属主张,极端天气不可预见,李女士无疾病史,冻亡纯属意外。
北京金融法院经审查认为,案涉保险合同约定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而根据新西兰验尸官出具的验尸报告显示,李女士去世的直接原因是体温过低,并未发现去世与疾病有直接关联。
法院考虑到家属在这起事故中遭受的经济与情感双重压力,优先引导调解,最终保险公司同意赔付李女士继承人保险赔偿金33万元。
法官释法:投保维权必知三大指南
保险合同:我们的“安全契约”
重点盯保险范围:投保时务必关注所投保保险的保障范围是什么,一般而言,意外伤害是指由于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原因导致身体受到的伤害,要注意保险合同中的模糊表述。
注意看免责条款:保险责任免除是指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对于某些特定的情形,即使发生了保险事故,也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条款。这些情形一般包括投保人的故意行为、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被保险人疾病、高风险活动、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情形。部分条款可能隐性排除女性常见风险,需逐条核对,必要时要求保险公司明确说明。
证据留存:“无声的证人”
旅行前,妥善保存保险合同,向家属告知已投保境外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的情况,并留存相关体检报告、健康证明、就医记录等,证明未隐瞒病史。
遇险时,及时联系使领馆,第一时间报警、联系保险公司,留存与保险公司沟通的记录,保存相关现场照片、就医凭证、同行者证言等材料,避免因文化差异导致证据灭失。
维权时,可委托专业律师,必要时可以申请医学鉴定,针对女性特殊的身体情况进行认定。
保障加码:高风险活动的特殊保障
一般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会对高风险活动进行免责,例如赛马、车辆竞赛、滑雪、跳伞、滑翔翼等项目,投保时可以考虑附加“高风险运动险”,避免“裸险出行”。
(作者:北京金融法院 耿瑗 段宜林 潘乘风 光明网记者 孙满桃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