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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3月9日电(记者卢越)“今年,我们30名代表联名提交了制定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法的议案,就是为了以法治力量更好地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天,山东代表团小组会议审议“两高”报告,山东文康(临沂)律师事务所主任程萍代表说起了这件她领衔提出的议案。
“两高”报告中,通过公正裁判守护正义、弘扬正气,向全社会亮明了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公序良俗的司法态度。程萍代表注意到最高检工作报告的一个案例:社区矫正人员跳入赣江勇救落水老人,江西检察机关推动认定其重大立功,监督予以减刑。“检察机关的做法,有力支持了这一充满正能量的善举,旗帜鲜明地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程萍代表说。
当前,关于见义勇为的奖励和保障主要是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规范,我国尚未制定统一的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法。为此,程萍代表建议制定一部国家层面的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法,通过立法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弘扬社会正气。她建议,明确见义勇为的法律性质,界定其概念,确定见义勇为行为的主体范围,明确认定标准。还要通过建立有效的管理体制和执行机制,确保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政策的落实。
“程萍代表找到我联名提交这份议案的时候,我马上就同意了。”山东省沂水县沂城街道西朱家庄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刘文玲代表说。
“现实中确实发生过‘好人被诬陷’‘帮人反被讹’的事,让有些人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刘文玲代表说,“正能量需要弘扬,不能让见义勇为的人流血又流泪,通过法治鼓励和保障见义勇为非常必要。”
“司法要更有力量、有温度、有是非,让越来越多的人不再为‘扶不扶’‘管不管’‘救不救’纠结,也不再是‘谁弱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烟台矢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王雁代表说。
“给正义撑腰,让正气弘扬”“让犯罪者难逃法网,让无辜者不受追究”……代表们表示,近年来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积极作为,从法律制定、司法审判上发力,为正义呐喊、为义举撑腰,有助于为公众化解法律和道德风险,进一步树立社会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