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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 孙满桃)3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最高法报告提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自上海长宁法院1984年成立首个少年法庭,我国已有少年法庭2700余个,由单一审理刑事案件到全面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更好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
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万件4.1万人,同比下降1.1%。对长期作案、先后拐卖17名儿童的“人贩子”余华英和强奸未成年人、性质极其恶劣的郭某某、尚某某、公某某等,依法判处死刑。
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落实宽严相济、惩教结合,对未满十四周岁初中生杀害同学埋尸案主犯依法顶格判处无期徒刑,同案未参与犯罪预谋和加害行为的被告人,依法不予刑事处罚,由相关部门专门矫治教育。
推动落实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帮助失足少年回归社会。
助力家庭保护、学校保护不断落实。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3.7万份,依法撤销598名“生而不养”父母的监护人资格。针对夫妻离异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疏于履行监护责任,明确子女实施的侵权行为须由离异双方共同担责。
“孩子虽在校,家长也有责”,校园侵权案中学校担责案件占比较2023年下降5.3个百分点。某小学生在学校下楼时摔倒受伤,楼梯设施完善,老师经常开展安全教育且事发后及时送医,江苏法院认定学校已善尽管理职责,判决不担责。
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国法院近4万名法治副校长切实担起守护责任。山西吉县法院在某学校设立法治副校长信箱,一年收信60余封,发现并严肃处理校园欺凌、女生被校外人员骚扰等7起事件。
依法适用从业禁止制度,在某劳动争议案中认定当事人有暴力犯罪记录不适宜从事教师职业,支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让学生在法治守护下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