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新华社南京2月19日电 题:“黑吃黑”案中案:“假警察”抢了“真骗子”
新华社记者朱国亮
一起看似寻常的刷单诈骗案,竟牵出一个“黑吃黑”的抢劫团伙。
江苏江阴警方近期在侦办一起刷单诈骗案时,顺藤摸瓜破获了一起案中案——抢劫团伙在“跑分”洗钱团伙内部安插“内应”,随后假扮警察实施抢劫。
目前,该案中的抢劫团伙成员均已落网,其中作为“内应”的马某已经法院一审判决;另案处理的杜某及其另一名同伙张某案正在审查起诉阶段。
2024年7月,江阴警方将马某(中)抓获归案。(江阴市人民检察院供图)
遭遇刷单诈骗 报警牵出“案中案”
2024年5月31日,江阴市民华先生来到江阴市公安局报案称,自己遭遇了刷单诈骗。
原来,事发两天前,华先生收到一件含有刮奖单的快递。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他按照提示扫码入群并验证身份,很快便收到群主发来的20元定向红包。之后,他又陆续完成几个任务,都立刻拿到返现。
发现华先生落入“陷阱”,群主随即指示他下载一个名为“润氧科技”的App。华先生按要求下载App并绑定银行卡、手机号等个人信息。在App上又尝试完成几次小额刷单并获得返现后,华先生在客服诱导下开始大额垫付充值,且不断加大投入,可提现时却发现自己的本金和佣金都无法提出。
2024年5月31日,接到江阴市公安局的反诈警示电话,华先生才意识到自己可能受骗。截至报警时,被骗资金已达115万余元。
江阴警方顺着资金流进行侦查,发现其中50万元通过刷POS机转移至犯罪嫌疑人马某卡中,且POS机绑定的多家商户注册人也都是马某。2024年7月5日,江阴警方将马某抓获归案。
讯问中,警方意外发现马某竟“身兼多职”,不仅涉嫌充当“跑分”洗钱的“卡农”,还涉嫌在“跑分”洗钱过程中伙同他人抢劫洗钱团伙。
图为抢劫团伙成员杜某接受讯问。(江阴市人民检察院供图)
电话手表定位 假扮警察“抢劫”洗钱团伙
经查,马某参与“跑分”洗钱是幌子,他其实是一个抢劫团伙的“内应”。江阴市人民检察院的承办检察官介绍,马某伙同杜某,杜某又联系张某,对招募马某做“卡农”的“跑分”洗钱团伙实施了抢劫。
所谓“跑分”,即用自己或他人银行卡,帮助诈骗、赌博等犯罪团伙收取、转移资金,以规避警方调查资金流向。每转移一笔资金,累积相应的分数,最终按分数获取报酬。分数越高,报酬就越多,这种洗钱模式因此被称为“跑分”。“卡农”即在“跑分”洗钱中提供银行卡、网银、密码的人员。
2024年3月,杜某在安徽老家一棋牌室结识马某。得知其无业缺钱,便说服其为抢劫团伙做“内应”,参加“跑分”洗钱。此前,杜某通过张某,加入了一个专门“黑吃黑”抢劫“跑分”洗钱团伙的团伙。
“本就是来路不正的‘黑钱’,对方肯定不敢报警,抢了也白抢!”杜某一再向马某强调这条路子的“安全性”,着急挣“快钱”的马某也心动了,二人一拍即合。
2024年5月31日,经过张某“牵线”,杜某将马某送到一个藏匿在湖北仙桃市的“跑分团”。为方便定位,杜某特意给马某配上儿童电话手表。
打入“跑分”洗钱团伙后,马某身份证、银行卡随即被收走,人被看管在一个专门让“卡农”休息的房间内,不得随意出入。“跑分团”用马某的信息办理了多台POS机,当日下午卡内就有诈骗资金进账。
第二天凌晨3时许,杜某、张某等6人根据定位找到马某所在房间,随即踹门而入。他们头戴“保安”字样的鸭舌帽,手持钢筋剪刀和撬棍。一进门,他们就厉声呵斥:“都蹲下!别动!”然后,张某又佯装打电话:“张队,人都被我们控制了。”
“跑分”洗钱团伙成员大惊失色,以为这些人是便衣警察,集体蹲在角落,低头不敢出声。张某随后逐一盘问马某及现场另外2名“卡农”,并让他们交出密码。
做戏做全套。问到马某时,张某还故意扇了马某两个耳光,继而依次查看“卡农”账户余额。
抢劫之后,扮作警察的抢劫团伙带走马某及另外2名“卡农”,还将车辆开到仙桃市公安局门口,停留了好一会儿,才连夜赶回安徽省六安市。
假意“跑分”实则抢劫 “黑吃黑”终难逃法网
记者从江阴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在此次“黑吃黑”抢劫行动中,假意参加“跑分”洗钱的马某银行卡涉及资金流水共计98.8万余元。经核实,其中62.8万元为电信网络诈骗赃款。江阴被害人华先生被诈骗的115万余元中的50万元,便是转入这张卡。
杜某、张某等人抢到卡后,卡内还剩余31万余元。另外2名“卡农”银行卡内仅剩1万余元人民币。回到安徽后,杜某、张某、马某将这些资金通过转账、取现等方式套现并分赃,其中既是“卡农”又是内应的马某分得好处费7万元。
“我们料定强行‘黑’掉这笔钱,对方也不敢报警,因为‘跑分’的钱都是诈骗来的……”面对检察官的讯问,杜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语气十分低落。
考虑到不同人员在整个犯罪团伙中发挥的作用不同,江阴市人民检察院对马某、杜某、张某等人所涉案件分类定性、分层办理,其中马某所涉案件已审结。经江阴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认定马某犯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3000元。杜某、张某等人的抢劫案另案处理,目前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本案涉及的刷单诈骗和“跑分”洗钱相关案件,目前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一起“全员恶人”的案件,背后是贪婪与侥幸在作祟。“跑分”洗钱团伙自以为行事隐秘可以“狡兔三窟”,抢劫团伙自以为“黑吃黑”可以高枕无忧,但一朝东窗事发,都逃不过正义的制裁。而对于普通人而言,要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贪小便宜吃大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