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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晨熙
用一根绳子和一块布搭建一个简易的“床上帐篷”,防止被偷拍……近日,河南洛阳一名女子在酒店住宿时使用的“高招”在网上火了。网友纷纷表示,这招“很实用”,不少人还请其分享详细教程,希望自己住酒店时也能学以致用。
“床上帐篷”展现了消费者在面对个人隐私保护问题时的机智与创造力,背后透露的却是一种无奈——消费者在酒店住宿,竟然需要“自力更生”筑起安全防线,保护个人隐私,这无疑是对酒店、宾馆等住宿场所隐私保护缺失的拷问。
旅途中,酒店本应是消费者休憩的温馨港湾,如今却屡屡沦为隐私泄露的“重灾区”。一段时间以来,酒店偷拍问题频发,令人防不胜防,不断刺激着公众敏感的神经。那一个个隐匿于角落中的摄像头,悄无声息地将住客的私密瞬间摄入,其背后更可能涉及一条收集、加工、销售、传播消费者隐私信息的黑色产业链,此举不仅是对社会公序良俗和道德底线的恶意冒犯,更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广大消费者固然需要保持警惕,学习并运用各类检测手段,为保护自身隐私筑牢坚固防线。但作为提供住宿服务的场所,酒店、宾馆等更有责任为住客营造安全、私密的居住环境,守住防偷拍的第一道防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宾馆、商场、餐馆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民法典规定,宾馆、商场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由此可见,宾馆、酒店对消费者负有安全保障的法定义务。
今年2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强调,旅馆应当确保客房内没有安装偷窥、偷拍、窃听等设备。在全国率先明确了旅馆有防偷拍的责任,对增强旅馆安全保障责任、保护住客隐私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进一步强化酒店、宾馆防偷拍责任,既是一种治理升级,更是一种法治进步。酒店、宾馆等住宿场所应不断强化防偷拍安检机制,采用技术手段检测隐藏摄像头,并加强对员工的法治教育和职业道德培训,从源头上杜绝偷拍行为的发生。
与此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强化监管机制,加大惩处力度。既要完善法律法规,明确对偷拍行为的处罚标准,提高违法成本,让不法分子不敢轻易触碰法律红线,也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旦发现有住宿场所存在偷拍隐患或偷拍行为,必须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偷拍问题错综复杂,唯有各方齐心协力,形成围歼之势,方可将这一毒瘤彻底铲除,重塑安全、私密的住宿环境,切实保障公众的隐私权和人身安全。(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