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正在阅读:出借工作微信号,为何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首页> 法治频道> 法治要闻 > 正文

出借工作微信号,为何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来源:工人日报2025-02-06 05:54

  出借工作微信号,为何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法官提示,随着数字化和信息技术的应用,微信账号也能成为商业秘密的新型载体

  阅读提示

  近年来,微信泄密、技术窃取等新型侵权现象层出,商业秘密侵权变得更隐蔽、更复杂,商业秘密保护也面临新挑战。

  离职员工跳槽,将前公司商业秘密透露给新东家;潜入对家公司试图“偷师学艺”;买通对方员工提供内部信息……现实中,类似的侵犯商业秘密案例屡见不鲜。

  前不久,广东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一则案例:基于家政服务工作需要,深圳某家政服务公司为员工陈立忠(化名)注册了工作微信。该员工离职时,擅自将工作微信号出借给他人,导致公司客户信息被不当披露给竞争对手。

  涉案工作微信号保存的客户联系方式是否构成公司的商业秘密?随着微信泄密、技术窃取等新型侵权形式层出不穷,商业秘密侵权正在变得更隐蔽、更复杂,商业秘密保护也面临新挑战。

  “近三年来,龙岗法院共受理、审结侵害商业秘密的民事、刑事诉讼20多宗,案件数量不多,但几乎都是司法实践中的疑难复杂案件。”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法官郭丹子告诉《工人日报》记者,“以往,人们通常将商业秘密与秘方、清单等可以采取物理隔离的文件形式联系在一起,随着数字化和信息技术的应用,商业秘密的载体也发生了显著变化,正如‘工作微信号案’中,有别于传统的载体形式,微信账号成为该案商业秘密的载体。”

  泄露工作微信号客户信息侵权

  工作微信号中的客户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吗?

  在上述“工作微信号案”中,深圳某家政服务公司从某家政服务平台获得客户需求信息后,由业务员使用工作微信号添加客户联系人,并根据客户需求组建由业务员、家政服务人员及客户为成员的微信群开展工作。

  2023年3月中旬,该公司原业务员陈立忠离职时未按公司要求交还工作微信号,而是将工作微信号交由公司同业竞争者张晋(化名)使用,并允许其进行实名认证变更。公司认为其行为导致公司失去对接客户的主要渠道,客户流失、营业额下滑,遂以侵害商业秘密为由将陈立忠诉至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法院认为,公司主张保护的客户联系方式等信息储存在工作微信中,不为公众所知悉。该公司在陈立忠离职时要求其交还该工作微信号,已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储存在该工作微信号中的客户信息是家政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积累并支付相应经济成本获取的非公开信息,对于家政服务业务开展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

  因此,该公司在本案中主张保护的经营信息,可以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陈立忠作为家政公司的前员工,对其因在公司工作期间获取的涉案客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其将涉案工作微信号转借给公司同业竞争者并允许其进行实名认证变更的行为,违反了保密义务,导致公司的客户信息流入同业竞争者手中,构成对商业秘密的不当披露。

  最终,法院判令陈立忠将其手机保存的微信号聊天记录删除、返还该微信号并赔偿家政公司3万元的经济损失及5000元的合理维权费用。

  算法依法获得商业秘密保护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企业对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的管理多已不再采用传统的存储方式,而是普遍采用数据库、计算机软件、云服务等数字化、网络化方式。”郭丹子介绍,这增加了防范秘密泄露的难度,也给商业秘密认定带来新的挑战。

  深圳市某甲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互联网高科技公司,主要业务为大数据智能挖掘技术应用与移动互联网客户端开发。该公司主要产品有“天某”手机APP。另一家移动互联网乙公司开发的“学某某”APP,采用了与甲公司实质性相同的智能检索算法。

  那么,“智能检索算法”能否获得商业秘密保护?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涉智能检索算法本质是一种算法推荐,甲公司已通过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义务,对涉案技术信息采取合理保密措施。另外,涉案算法可提供更为精准的检索信息,为该公司带来商业收益和可保持竞争优势,并不为公众所知悉且具有商业价值,相关技术信息符合认定为商业秘密法定条件。

  法院查明,两家公司的研发团队成员有重合,乙公司对搜索算法构成实质性相同没有提出合理抗辩理由。“学某某”APP中使用的被诉侵权搜索算法与甲公司请求保护的搜索算法构成实质相同,且其有渠道、有机会获得甲公司案涉商业秘密。

  因此,法院判决,乙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下架侵权APP产品,并赔偿甲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20万元。

  “算力、算法、大数据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本要素,其中算法作为推动人工智能发展的关键基础,是开发者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通过大数据不断地测试获得的劳动成果,其研发成果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商业秘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法官兰诗文表示,将算法认定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体现了人民法院审慎探索新型知识产权权益保障的有益尝试。

  防止滥用诉讼损害正常竞争

  “商业秘密的三大构成要件,即秘密性、保密性和价值性的审查标准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在个案中根据具体的商业环境进行审查,还需要结合现代信息技术的背景进行全面分析和判断。”郭丹子法官介绍。

  郭丹子建议,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中,要提高重要商业信息的保护意识。对于不便或无法通过专利等方式予以保护的重要商业信息,要通过建立、健全内部商业信息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的保密意识,完善信息保密措施和泄密补救措施。企业员工则应认真学习相关规定,自觉加强行为约束,履行保密义务,切实防范违法风险。

  关于如何平衡保护商业秘密与维护竞争自由,郭丹子法官表示,一方面,商业秘密是可以为经营者带来现实或潜在商业价值或竞争优势的商业信息,为企业的创新和投资创造安全和可信赖的法律环境,应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另一方面,反不正当竞争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均是要最大限度地维护竞争自由,需防止滥用商业秘密保护诉讼损害正常竞争。

  “并非所有的商业信息都可以作为商业秘密保护。以客户信息为例,构成商业秘密的客户信息,除客户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础信息外,还应包括交易习惯、意向、价格承受能力等深度信息,以区别于他人从公共渠道获得的信息。”郭丹子法官说道。

  最高人民法院在典型案例裁判中指出,员工在工作中掌握和积累的知识、经验和技能,除属于经营者的商业秘密的情形外,构成其人格的组成部分,是其生存能力和劳动能力的基础,员工离职后有自主利用的自由。“在排除离职员工对客户实施误导性或目的性引诱的情况下,客户基于对员工个人的信赖而自愿选择与该员工或者该员工所在新单位进行交易的,不认定为侵害商业秘密。”郭丹子法官如是说。(本报记者刘友婷)

[ 责编:袁晴 ]
阅读剩余全文(

相关阅读

您此时的心情

光明云投
新闻表情排行 /
  • 开心
     
    0
  • 难过
     
    0
  • 点赞
     
    0
  • 飘过
     
    0

视觉焦点

  • 新型风电安装船在江苏启东交付启航

  • 北京:夏日荷花开

独家策划

推荐阅读
中国水稻研究所研究员王克剑团队近日在杂交水稻育种领域取得重要进展——成功研发出克隆效率稳定超过99%、结实完全正常的一系法杂交水稻,团队将其命名为“一系1号”。图为团队创制的无融合生殖株系在试验田大群体种植下表现出的克隆效率与结实率情况。
2026-07-22 09:35
今年新增农业机器人、盐碱地科学与工程、智慧渔业三大新农科专业,分别由江苏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宁波大学首批开设,为涉农人才培养开辟了新跑道。
2026-07-22 09:31
这场举世瞩目的盛会,凝聚共识,密集发布国际合作倡议与行动计划,为促进全球人工智能朝着向上向善、造福人类的方向发展注入了更多新动能。
2026-07-22 09:29
虽然现阶段机器人能做的事还很有限,但这种“人机搭档”的新模式,让我们的生活服务向高品质、多样化和便利化发展。我想,这就是科技落地的意义吧。
2026-07-22 09:28
重离子加速器是探索基本相互作用、物质结构和宇宙演化的重要工具,研究中产生的新知识、技术和方法被广泛应用于航天、医疗、农业等多个领域。
2026-07-22 09:26
无法驶出的化肥运输船,迟迟不散的热浪,突然生效的出口禁令……近期,一系列事件叠加,或许正给全球粮食安全带来显著不确定性。
2026-07-21 03:40
拔尖创新人才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核心支撑,其培育成效直接关系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进程。科学教育是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握青少年成长的关键期,构建全链条、一体化的科学教育新生态,推动教育、科技、人才深度融合,为强国建设筑牢人才根基。
2026-07-21 03:40
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深刻重塑产业形态与劳动方式,职业教育作为对接产业最紧密的教育类型,面临的根本性问题已不再是如何培养标准化、重复性的熟练操作者,而是要回答人机协同时代究竟需要什么样的高技能人才。
2026-07-21 03:40
暑假已至,以中小学生为主力的研学游市场持续升温。外出研学已成为不少中小学生家庭的假期常规安排。家长往往将研学活动视作教育由家庭、学校向社会课堂的延伸,是学校教育的重要补充。
2026-07-21 03:40
毕业论文AI率检测,已成为无数大学毕业生关心的热点话题。AI工具引发的学术不端如何界定?为规避高AI率而拆解论文、打乱表达的无奈如何化解?AI检测产品缺少国家标准、质量参差不齐的困局如何突破?这些追问,热度居高不下,答案却远未清晰。
2026-07-21 03:40
未来产业是重塑全球技术竞争格局和引领全球经济变迁的重要力量,“十五五”规划纲要对“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作出系统部署。
2026-07-21 03:40
当前,全球能源转型加速推进,海洋能正处在由技术探索迈向规模化应用的关键阶段。准确把握发展形势与现实基础,对于我国海洋能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26-07-20 10:00
如何破解制约早期科技成果转化的瓶颈?加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培养一批全链条参与成果转化的技术经理人迫在眉睫。
2026-07-20 04:20
今年7月,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讨论在短短几天内完成了一次耐人寻味的“接力”。从在日内瓦举行的联合国人工智能治理全球对话、“人工智能向善”全球峰会,再到在上海举办的2026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高级别会议,来自政府、国际组织、企业和学术界的讨论都聚焦于同一个问题:面对快速发展的人工智能,国际社会如何把已有的治理理念真正转化为国际合作行动?
2026-07-20 04:20
中国农业科学院和中国农业绿色发展研究会18日在北京发布《中国农业绿色发展报告2025》。报告显示,我国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持续向好,农业绿色发展机制创新不断拓展,理论研究与技术突破协同发力,区域农业绿色发展实践走深走实。
2026-07-20 04:20
不同于常规仅能帮助科研人员完成查阅文献、编写代码、处理数据或者实现流程自动化等基础功能的现有科研系统大模型,“求是引擎”首次具备了千步级长程科研推理能力,是能够自主组织和持续推进科研工作的科学发现系统。
2026-07-20 04:20
精细匹配才能让资源发挥最大效能。把闲置变增量,让分散汇合力,精准的分配机制,有利于提高生产力。
2026-07-17 09:53
新专业落地只是起点。下一步,教育部将组织各地各校有序完成专业开设,及时开发完善教学标准和人才培养方案,明确新专业的核心素养、知识能力要求及设置条件,确保新专业设置有章可循。
2026-07-17 03:20
盛夏雨林凝翠色,沧江碧水逐新潮。7月16日,“2026世界市长对话·西双版纳”主旨对话活动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举行。
2026-07-17 03:50
新质生产力的形成和发展,不仅引起社会生活的重大变革,而且引起并要求人的思维方式发生新的变革。思维观念和思维方式是能力、素质的先导,只有思维“换挡”,才能适应和驾驭新质生产力的快速发展。
2026-07-17 03:50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