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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月23日电(记者谷芳卿)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思县委原书记、二级巡视员兰宏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贵港市检察院依法向贵港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兰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贵港市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兰宏利用担任防城港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防城港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思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