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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 (见习记者 刁慈)1月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
据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刘波介绍,《意见》强调,要强化数字技术赋能,通过数字技术的运用来确保行政执法监督的精准高效。
《意见》明确提出,要强化数字技术赋能,加快完成全国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明确通过信息系统实现四个方面功能。
一是在系统上实现全程监督。所有的检查业务流程全部在线流转,通过“亮码入企”,让所有检查数据实时上传到行政执法监督的信息系统中,企业可以直接看到检查的主体或人员是不是有资格,以及检查标准、依据、内容,包括检查结果等,确保检查的规范性,同时让整个检查全过程可追溯、可监督。
二是数字技术赋能实现执法协同。通过系统自动抓取数据来发现多头检查,发现之后通过系统来进行整合、匹配,实现部门执法协同的最大化,有效避免很多部门各自为战、分散执法,大大减少多头检查、重复检查,让企业能够专心经营。
三是要实现快速预警功能,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的方式,对行政检查中可能存在的问题、隐患作出快速预警和提示,便于行政执法监督机关迅速开展监督,尽早预防和避免违规检查行为的发生。
四是通过数字技术手段实现及时反馈和评价。被检查的企业可以通过信息系统对一些检查行为、检查效果及时进行评价,让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尽快得到信息反馈,帮助发现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了解和评价检查效果,一些“走过场”的、不必要的、检查成效不明显的,可以及时被发现。另外,对于一些违规实施的检查,企业也可以通过信息化平台及时投诉举报,实施检查的主体要及时对这些不合规的地方作出处理。行政执法监督机关也可以根据信息反馈和评价,对检查主体处理投诉举报到底是不是及时、人民群众是不是满意、企业是不是满意等情况进行及时跟踪和重点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