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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厦门自贸片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12月26日下午,厦门市中级法院联合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湖里法院共同举行关于司法服务保障全面深化自贸区建设实施意见暨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发布会。
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翁晓岚,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新平,湖里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桦、市海丝法务办副主任林应钦、厦门国际商事法庭、湖里法院自贸区法庭、厦门自贸委法规局以及60余位自贸区企业代表参加了本次活动。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新平致辞
刘新平副院长在致辞中提出,中院将推进厦门知识产权法庭、厦门国际商事法庭、湖里自贸区法庭联动服务,为厦门自贸片区提供系统化的司法保障,并建议:
一、强化规则引领
营造更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
创新推进技术类案件和投资贸易类案件审理机制,发挥司法裁判在引导市场确立规则、提供导向、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作用。
二、创新机制改革
服务自贸区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主动跟踪自贸区开展的负面清单、证照分离、离岸金融、资本项目可兑换等改革创新,推动形成法律和公共政策妥当融合的裁判标准。
三、注重诉非联动
满足自贸区企业更多元司法需求
探索涉自贸区纠纷“先调后诉”解决机制,建立多元、高效、便捷的争端化解平台,为企业矛盾化解提供“最优解”。
四、加强统筹协调
建立自贸区工作更顺畅沟通联络
依托司法服务专区,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营商环境信息多渠道反馈机制,为企业提供全场景、全周期的司法支持。
会上,作为厦门自贸片区司法服务保障建设成果之一,市中级法院联合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正式上线中国(厦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司法服务专区,专区开设营商环境诉求反映、一站式多元解纷、法律咨询展示等核心功能模块,实现在线听取企业建议、提供风险指引、化解涉企纠纷,为自贸区商事主体提供高效便捷、低成本的法律服务,进一步优化厦门自贸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片区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会议现场发布了
《关于全面深化厦门自贸片区建设司法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
厦门中院国际商事法庭
翟伟坤庭长介绍:
“《实施意见》是优化自贸区法治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举措提升为制度性成果”
《实施意见》
据了解,《实施意见》由市中级法院、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为推进片区内化解矛盾纠纷、营造法治化环境、支持改革创新等等相关工作而达成,建立了涉自贸试验区商事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涉自贸区工作交流机制、自贸试验区司法服务信息化建设等11项工作机制。
“基本框架是自贸委与市中级法院、湖里法院加强协作,共同为自贸区企业提供更好的司法保障”
活动期间,为更好地致力于以审判引领区内规则、诚信体系建立,服务厦门自贸区新质生产力发展和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厦门国际商事法庭、湖里法院自贸区法庭针对近年来自贸片区高发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发布并介绍《涉自贸试验区融资租赁纠纷典型案例》暨涉外协议管辖示范条款,其中15个典型案例主要涉及诉讼中常见的合同性质与效力、合同权利义务认定、合同解除、刑民交叉等四类争议问题。
厦门中院国际商事法庭王池副庭长详细解读了涉外协议管辖示范条款的应用场景及操作细则,大力向与会企业代表推介示范条款,称涉外协议管辖示范条款将有利于自贸区内出海企业国际商贸交易规则的确定、可预期及主动,并成为出海企业的法治底气与支撑。
下一步,厦门中院将继续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持续完善、用好司法惠企政策,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厦门自贸片区实现跨越突破。
供稿:国商庭
出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