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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 孙满桃)全国总工会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年2月分别联合印发文件,协同协作全面推行“一函两书”。为发挥典型案例示范、指导和引领作用,12月27日,全国总工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联合发布10件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典型案例。
记者注意到,这10件典型案例突出法院、检察院司法职能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的衔接协作,为工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司法保障,合力推动解决农民工、环卫工人、工伤职工等群体劳动报酬、伤残津贴被拖欠等问题,落实职业病防治等监管责任,保障户外劳动者高温天气津贴发放、快递员工伤保险等权益。
高温津贴是保护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安全生产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津贴,属于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值得关注的是,在发布的案例九中,检察机关针对高温作业劳动者高温天气津贴未能落实的情形,通过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方式开展精准监督,督促行政机关根据贵州省关于发放高温天气津贴的规定确定发放标准,推动用人单位及时发放高温天气津贴。
最终,在检察公益诉讼和劳动法律监督的有效协同下,有766名劳动者收到高温天气津贴共计30万余元。
案情显示,贵州册亨县位于贵州西南部,全年高温多雨,夏季平均气温33℃以上。特别是每年6至9月,气温达到35℃的有60多天,户外劳动者工作时中暑等情形频发,但辖区内多家建筑单位、快递企业、外卖公司等未落实发放高温津贴规定,损害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2023年5月,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检察院收到册亨县总工会移送的辖区内建筑单位、快递企业、外卖公司等未落实发放高温天气津贴规定的案件线索后,经初步调查核实,于同年6月30日依法立案办理。
经向相关部门走访座谈、调阅相关资料等方式查明:2021年至2022年的6至9月,册亨县日平均气温有109天达33℃以上,气温达到35℃的有60多天。
2023年7月6日,册亨县检察院就此案举行公开听证。听证员一致认为,册亨县夏季气温属于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发放高温天气津贴。
2023年7月12日,册亨县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全县用人单位按规定向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发放高温天气津贴。册亨县人社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组织对辖区用人单位落实高温天气津贴政策开展专项排查,并督促用人单位向高温天气作业者482人发放高温天气津贴共计243399元。
结合本案办理,册亨县检察院与县总工会共同构建用人单位高温天气津贴合规发放公益诉讼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通过提取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明细表、气象发布情况、贵州省高温发放政策等信息,以数据碰撞比对,共发现相关问题线索40余条。检察机关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办理相关案件5件。最终,有关企事业单位对766名劳动者依法落实了高温天气津贴法定待遇共计30万余元。
三部门表示,各级工会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强化责任担当,深刻认识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性,以案为鉴,加大对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监督纠正力度,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