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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北京12月23日电(记者 孙满桃)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9个涉欠薪纠纷典型案例,进一步明晰裁判规则、推动部门联动、促进多元解纷、加强协同共治。
记者注意到,在宫某等11人与某金属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中,宫某等11人与海外生产项目发包人某冶金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与承包人(实际用人单位)某金属公司未订立劳动合同。在实际用人单位不认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依法以人格、经济等从属性特征作为判断标准,准确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保障了海外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化解欠薪纠纷过程中需处理好促进市场主体发展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关系。区分用人单位欠薪的主观过错、危害后果和解决预期,推动用人单位稳住岗位、保住基本工资发放,妥善解决欠薪纠纷。
在31名劳动者与陈某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中,陈某经营服饰公司,因他人拖欠货款导致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但此前从未拖欠,且公司提供20多个工作岗位,仍有发展盈利能力。执行法院多次调解,促使劳动者与陈某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对机器设备采取“活封”方式保障正常经营,动态监管企业账户,以企业盈利支付劳动报酬,通过“活水养鱼”方式化解欠薪纠纷。
在某运输公司与某混凝土公司运输合同纠纷案中,某混凝土公司拖欠运费导致某运输公司的19名货车司机无法获得劳动报酬,集体讨薪。人民法院针对欠薪症结,在运输合同纠纷中依法裁定某混凝土公司先行支付相关运费,督促某运输公司在拿到运费的同时当庭将款项发放给每位司机,既保障用人单位正常经营,又高效化解欠薪纠纷。
最高法表示,人民法院落实欠薪案件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各类欠薪案件,维护劳动者胜诉权益。充分运用“总对总”“点对点”查控系统,强化线上和线下财产调查工作,全面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等财产信息。依法适用限制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执行措施,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
如在47名劳动者与某餐饮公司劳动仲裁裁决执行案中,某餐饮公司拒不履行劳动仲裁调解书,其实际控制人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毫无关联的其他个人,意图逃避法定责任。执行法院主动查明该事实后,对实际控制人等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督促其支付了劳动者工资,圆满解决了欠薪纠纷。
在11名劳动者与某科技公司劳动仲裁裁决执行案中,某科技公司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未取得预期效果。执行法院依法追加未实缴出资的股东作为被执行人,引导股东直接支付欠薪,化解了公司“空壳化”导致的欠薪难题。
下一步,最高法将坚持依法高效办理欠薪案件,扎实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