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光明网讯(记者 孙满桃)国有企业巨头中某环保公司与民营企业富某机械公司之间的纷争由来已久,一系列困扰双方多年的案件陆续进入法院。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通过诉讼调解成功一揽子化解了中某环保公司与富某机械公司专利侵权系列五案,双方不仅就涉案赔偿金额达成协议,而且中某环保公司同意对富某机械公司后续项目进行专利授权许可,并在供应链方面积极探索合作可能。调解书送达后,富某机械公司已按期支付有关款项。
据最高法通报,中某环保公司系涉“有压热闷钢渣处理系统”等五件专利的专利权人。中某环保公司认为,富某机械公司在某项目中存在未经许可使用涉案五件专利的行为,遂起诉至一审法院,拟待五案胜诉后,再继续对富某机械公司其他同类项目的涉嫌侵权行为提起其他诉讼。一审判决认定四案构成侵权,一案不侵权。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分别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
案件二审审理过程中,合议庭进行了深入细致审查。为全面查明案情,承办法官和技术调查官等人专门赴山西太原进行现场勘验,查清了案件事实。随后,经合议庭反复合议,并经法庭专业法官会议多次研究,确定了基本处理思路和裁判方向。
此时,五案本可“一判了之”。但考虑到五案中涉及方法发明专利,如果判决停止侵权,几千万的项目及后续共计8个多亿投资的项目就要停产,富某机械公司作为一个中小型民营企业,将面临破产风险,近200名员工面临失业风险。
同时,由于富某公司等竞争对手的行为导致作为行业龙头的中某环保公司订单流失,利润直线下滑,中某环保公司同样面临巨大经营困难。判决虽可迅速“定纷”,但不能“止争”,判决后还可能形成新的十余起诉讼,导致积怨日深。
有没有更稳妥、效果更好的处理方式,既解“法结”更解“心结”?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了解到,中某环保公司虽拥有专利技术,但自己并不直接生产涉案大型设备,而是委托第三方生产,而富某机械公司恰恰具备较强的生产能力,双方并非你死我活的竞争关系,且双方企业均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压力,存在现实的经营困难,倘若能“化干戈为玉帛”,从“对手”成为“伙伴”,可以强强联手形成彼此良性发展。据此,经反复研究,合议庭最终确立了“实质高效化解纷争,力争调解方式结案”的工作思路。
为推进调解,历时三个多月,承办法官反复协调双方修改调解方案十余次,最终促成双方就赔偿额达成一致,并由中某环保公司向富某机械公司后续项目提供技术许可,最终达成了一揽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