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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 (记者孙满桃)11月27日,全国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会议指出,要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牢底线思维、强化法治意识,依法对我国管辖海域全面行使海事司法管辖权,坚决捍卫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会议强调,要在海事审判领域做实“抓前端、治未病”的工作,通过发布海事审判白皮书、司法建议等方式,总结审理涉海洋经济发展案件特别是新类型案件的司法经验,服务海洋经济转型升级。要全面落实以海洋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损害赔偿制度,把恢复性司法理念落到实处,实现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与污染源头治理的多赢共赢。
会议指出,要推动海事审判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破除体制性、机制性障碍。要聚焦完善海事法院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机制、深化海事法院专门管辖制度建设、加强海事法院派出法庭建设等重点问题持续用力,加快推进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修订工作,善于发现、总结具有规则意义的典型案例,不断完善海事审判组织体系和规则体系。要强化现代科技支撑,加强海事审判“智库”建设,推动海事审判实践与理论研究深度融合、协同发展,不断完善海事审判辅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