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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 孙满桃)记者11月12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在最高法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十周年之际,最高法深入总结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建设成效和经验,从全国法院推荐的60多个样本中,评选出各具特色的10个示范性保护基地作为环境资源审判十年成果展示。
这10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的设立和利用,涵盖“从山顶到海洋”不同类型自然环境、生态系统的保护需求与特点,集中体现了人民法院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要求,一手抓办案、一手促治理的实践成果。
最高法相关负责人表示,最高法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后,加强对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探索建好用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各地法院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律和需求,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人文遗产地等重点区域,因地制宜建设集巡回审判、生态修复、法治宣传、实践教育、综合治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1000余个,融合发挥审判、修复、宣传、教育、治理等功能,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十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示范基地
一、浙江湖州南太湖新区法院一体化生态修复示范基地
二、福建龙岩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基地
三、内蒙古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教育基地
四、新疆哈密铁路运输法院司法生态修复基地
五、山西赤泥库生态修复示范基地
六、湖南岳阳法院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赔偿资金使用(野生动物救助)基地
七、湖北花香水岸生态保护司法警示教育基地
八、上海市中华鲟自然保护区中华鲟梦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暨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点
九、河南淅川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
十、河北怀来法院生态司法教育体验中心及增殖放流司法保护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