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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北京11月5日电 (记者 陈畅)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作关于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行政检察工作进入发展快车道,2019年至2023年检察机关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7.9万件,是前五年的2.6倍。
报告指出,行政检察是检察机关法定职责之一,依照宪法法律规定,主要承担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依照法律规定制发检察建议等督促其纠正,对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后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等职责。
报告强调,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为加强行政检察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依法履行行政检察职责,促进公正司法、推进依法行政,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贡献行政检察力量。
报告显示,2018年12月,最高检设立行政检察厅专司行政检察职责,31个省区市检察院和有条件的地市级检察院逐步单设行政检察机构。2019年至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7.9万件,是前五年的2.6倍。今年1月至9月共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5.9万件,其中行政诉讼监督案件5万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4万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反向衔接案件9.5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