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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雯
本报通讯员 王鹏 周华
长城是我国现存体量最大、分布最广的文化遗产,运用司法手段保护长城遗迹、长城文物是人民法院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的重要体现。10月9日,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长城文化保护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首件由公益组织提起的涉长城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
此前,某文物保护志愿服务中心志愿者发现,某供电公司的一座电力铁塔修建在界岭口东侧长城本体上,另一座电力铁塔修建在长城保护范围之内,损害了长城的原始风貌。为维护社会公众环境权益,该公益组织将某供电公司诉至山海关法院长城文化保护法庭。
立案后,法庭针对原告诉请进行大量庭前调查工作,对环境文物影响、拆除及修复方案等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为防止不当拆除扩大对长城文物的损害,法庭还依法对作为案件证据的案涉电力铁塔设施采取保全措施。
庭审前,被告某供电公司也积极主动承担起长城保护和文物保护社会责任,与文物主管部门协调对接,全面落实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先行在全域范围内对长城沿线电力设施进行排查,依法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整改。
山海关法院长城文化保护法庭是全国首家专司长城文物保护的专门法庭。庭审中,合议庭充分保障各方当事人诉讼权利,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紧紧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组织法庭辩论,邀请专家证人出庭就文物损失、环境影响等发表专家意见。随后,合议庭当庭组织调解。
“本案的审理具有较强示范意义,有效平衡了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两种正当法益,唤起公众对文物保护的重视,促进各类社会主体主动承担文物保护社会责任,推动形成全社会合力保护文物遗产的局面。”该案主审法官申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