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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 (见习记者 刁慈)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莲花人民法庭通过联动联调,铸造多点共治、分层过滤的“漏斗壶”,促进形成“大调解”格局,一是突出前端过滤,二是突出立案分流,三是突出法庭调解。
近日,记者跟随“近观枫桥”网络主题活动湖南行采访团来到莲花法庭,探索“漏斗壶”调解模式。在这里,记者关注到法庭在案件诉前分流中的具体做法。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莲花人民法庭 (光明网见习记者 刁慈 摄)
据记者了解,2024年至今,莲花法庭累计诉前分流调撤纠纷案件161件,占法庭同期收案总量的40.8%。
法学院大学生志愿者 第一次诉前分流
在立案分流环节,莲花法庭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法学院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岗,引导群众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实现纠纷案件第一次诉前分流。
据莲花法庭庭长徐琼介绍,大学生志愿服务岗自2018年便开始设立,实现了法庭和学生的双赢。从法庭工作的角度看,来自法学专业大四、研一、研二的大学生志愿者经过了专业的培训,可以用专业知识对案件进行初步的筛选,为法官解决了不少问题,分担了法官的工作压力。此外,朝气蓬勃的大学生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当事人更易接受。从志愿者的角度看,法庭为学生提供实践的机会,为学生走上工作岗位提供了锻炼的平台。
法学院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岗 (光明网见习记者 刁慈 摄)
当日进行志愿服务的湖南工商大学法学专业的大四学生邹同学和记者分享她的感受:“能够运用学到的法律知识服务群众,我特别自豪!在这里的实践经历也拓宽了我的就业视野。”
驻庭特邀调解员 第二次诉前分流
在立案登记窗口,工作人员根据案件类型、难易程度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通过人民法院网上调解平台流转至诉调对接中心,交由常驻法庭的特邀调解员组织调解,实现纠纷案件二次诉前分流。
“有事找丹姐。”刘丹是莲花法庭的一位驻庭特邀调解员,她长期扎根基层,从事特邀调解工作至今,逐渐在工作中形成了独有的丹姐“三四”工作法。
“三”指“三到位”,即倾听诉求到位、焦点归纳到位、解决问题到位,“四”指“四运算”,即巧用减法定律,给情绪解压;活用加法思维,给思想加理;常用乘法原理,多主体联调;善用平衡公式,促事心双解。
莲花法庭驻庭特邀调解员刘丹的工作室 (光明网见习记者 刁慈 摄)
刘丹在调解过程中做到情理法交融,化解一起起百姓的“烦心事”,打造调解金字招牌,力促矛盾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