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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 孙满桃 见习记者 刁慈)9月1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就示范性诉讼开展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发布6个典型案例。
据悉,北京互联网法院妥善高效处理涉网类型化纠纷,建立互联网案件示范性诉讼机制,强化全流程管理,妥善审理500余件示范案件,促推近万件类型化案件一揽子解决、实质性化解。
北京互联网法院精准选取示范案件。针对4件以上的原告同一、被告同一或者原被告均同一,且法律关系同一的类型化诉讼,立案法官在立案登记阶段认真进行审查甄别,向当事人充分释明示范性诉讼具有的诉讼成本低、审判效率高等优点,由当事人对是否开展示范性诉讼进行选择。
经当事人申请或者同意,由当事人选取类型化案件中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先行登记立案,其他案件作为平行案件通过示范案件的引领作用进行非诉化解。
记者了解到,从案件类型上来看,在当事人选择进行示范性诉讼的案件中,涉网著作权类案件最多,占比58.3%;通过网络侵害肖像权纠纷次之,占比38.2%;其余为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与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示范判决生效后,承办法官就示范判决认定的共通事实和法律适用标准充分开展判后答疑与释法说理,并积极通过法官调解、调解员调解等方式一揽子化解平行案件。
北京互联网法院打出立案法官调解、调解员调解、示范性诉讼等多元化解“组合拳”,通过“示范性诉讼+多元调解”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批量消费维权案件诉前化解。截至目前,通过该机制已妥善化解纠纷1500余件,涉及金额400余万元。
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长新表示,北京互联网法院充分发挥示范性诉讼引领作用,在类型化或者群体性互联网案件中,选取个别或少数案件先行示范诉讼,参照其裁判结果来处理其他同类案件,通过个案示范处理带动批量案件的高效解决,实现“办理一案、化解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