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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上午9时,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原三江侗族自治县茶叶产业化管理办公室主任罗某某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三江侗族自治县各乡镇、县直属各单位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120余名干部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
受贿事实部分:2009年至2023年,被告人罗某某利用担任三江侗族自治县茶叶产业化办公室、茶叶产业化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承揽项目、申请项目补贴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林某某、张某某等13人给予的贿赂钱款共计人民币81.5万元。
贪污事实部分:2012年,被告人罗某某利用担任三江侗族自治县茶叶产业化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上的便利,经与陈某某(另案处理)商议,决定套取经费资金,用于购买一辆汽车供茶叶办使用。2012年底,罗某某通过虚开茶叶机械购置发票方式套取单位项目专项经费8万元,后与陈某某私分,罗某林个人分得3万元。
在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被告人在法庭上作了最后陈述。被告人罗某某在法庭上表示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感到忏悔。
在法庭教育环节,审判长表示,“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本次庭审是一节生动具象的拒腐防变课堂,更是一场直击心灵的廉政教育洗礼。希望通过本次公开庭审,让履行公务者恪守“存敬畏、知戒惧、守底线”的原则,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法律所规定的红线。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该案择期宣判。
三个小时的旁听,也是一场“沉浸式”的警示教育。旁听人员深感震撼,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法违纪带来的严重后果,纷纷表示将以案为戒,牢记党纪国法,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时刻自警自省,不跨“底线”,不越“红线”,永葆清正廉洁政治本色。
文字丨彭靖锟 图片 | 王 睿
编辑丨李秋萍 校对 | 王 睿
审核丨李成敏 监制 | 赖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