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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当邻里纠纷对簿公堂后又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要做的不仅是将案款执行到位,更需要帮助修复邻里关系。近日,古田法院就成功执结一起相邻权纠纷,双方当事人消除隔阂,握手言和。
原来,曾某因违规修建房屋、深挖地基,导致邻居江某的房屋墙体倾斜开裂、常年漏水,屋内潮湿发霉。后经法院判决,曾某应赔偿江某经济损失16万余元。然而判决生效后,曾某未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江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考虑到双方系邻里纠纷引发的矛盾,采取强制措施并不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本着修复邻里关系、从根本上化解纠纷目的,执行法官仔细梳理案情,聚焦矛盾焦点,多次驱车40多公里前往房屋现场调查,并走访周边群众和村民委员会,欲组织双方开展调解。然而,双方当事人积怨较深、矛盾尖锐,曾某坦言经济条件困难,宁可接受司法拘留也无力履行全部赔偿责任,而江某态度强硬、寸步不让,案件一时之间陷入僵局。
为避免双方在调解过程中发生口角,使矛盾激化,执行干警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式,一方面联系江某诉讼阶段的委托代理律师,协助做好江某的情绪安抚,向其说明被执行人现在面临的经济困境,并结合传统文化中的“以和为贵”等理念,引导其以宽容和理解的心态去处理问题。另一方面,积极动员曾某家属一起做好曾某的思想工作,引导曾某换位思考、主动履行,并严肃告知拒不履行法律后果。最终,双方在执行干警释法析理、耐心调解之下,逐渐消除了隔阂与积怨,握手言和,并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曾某在亲属的帮助下一次性支付了赔偿款。
该案的圆满执结,是古田法院践行“枫桥经验”的缩影,以“对话”代替“对抗”、以善意化解分歧,既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又维护了邻里情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