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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 孙满桃)记者日前从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的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9月9日至2024年6月30日,该院受理各类案件219695件,结案214469件,从受理纠纷类型来看,以著作权纠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为主,分别占比62.41%、10.87%、9.28%。
北京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北京市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11类涉互联网一审案件。
总体上,该院案件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权利客体快速出新,数据产品、数字藏品、人工智能生成物等新型权利客体不断涌现,权利保护适用条件亟待明确;二是涉及产业范围不断拓展,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数字文旅等新兴产业领域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司法能力水平对产业结构升级影响重大;三是商业模式创新加快,流量推广、直播带货、超前点播等新模式引发的诉讼纠纷时有发生,带来了法律主体认定、责任分配等司法审理难点;四是技术应用迭代升级,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数字技术,全面融合渗透到传统产业中,不断解构和重塑市场结构和产业形态,导致在案件审理中事实查明难度加大。
值得关注的是,在全国首例“AI文生图”案中,该院明确了利用人工智能生成图片的“作品”属性和使用者的“创作者”身份,鼓励数字技术在文化产业的应用;在语音数据集案中,确认《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具有数据权属的初步证明效力,为北京市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提供司法支撑;在全国首例“AI声音侵权”案中,认定自然人声音权益及于利用人工智能合成的声音,亮明保护人格权益与引导技术向善的司法态度;在北京市首例“AI换脸”案中,认定未经同意使用他人人脸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为深度合成技术应用提供指引。
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姜颖会上表示,下一步,北京互联网法院将完善数据权益司法保护规则,推动构建数据流通便利、数据交易安全、共享机制健全的数据司法保护制度。做好人工智能生成物著作权、生成式人工智能中个人信息保护等法律问题研究和审判工作,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应用。为数字藏品等文化产品数字化获取、开发与利用提供规则指引,促进文化产业融合创新。加强文化贸易、网络游戏、智能网联汽车、电商直播等数字消费领域纠纷化解。规范网络空间秩序,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