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党纪学习教育】
韩小南 吴 波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把严的要求贯穿到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通过警示教育等一系列强有力的举措,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从根本上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深化警示教育活动,及时通报曝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释放执纪必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对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有效预防腐败和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意义。
开展警示教育是我们党推进自身建设的重要法宝
纪律严明是中国共产党的鲜明特征和独特优势,以警示教育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在革命、建设、改革等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始终注重通过警示教育帮助党员、干部排除思想隐患、坚定理想信念,为不断取得新的胜利提供了重要保障。
早在中央苏区时期,我们党就通过开办培训班、举行公审大会、新闻宣传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1932年“谢步升贪污腐化案”打响我党反腐第一枪。1941年延安整风运动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确定为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共中央陆续发布《关于在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等多个关于惩治贪污腐败的文件,对违反底线的党员、干部进行严肃处理并作为警示教育的素材公之于众,查处了刘青山和张子善等贪腐大案。改革开放后,我国社情、国情、党情发生巨大变化,这一时期,警示教育的形式更加多样、措施更加灵活,报刊、电视、图书都成为警示教育的载体,各地通过报纸专栏、纪实文学、专题纪录片等形式剖析腐败案例,为反腐倡廉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以案释法明纪是新时代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途径
我们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要始终赢得人民拥护、巩固长期执政地位,必须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必须以铁的纪律作保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深化对自我革命规律的认识,不断推进党的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初步构建起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各级党组织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对涉案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刑事追责等严肃处理,并将所查处的案件通过案例剖析、忏悔录、警示教育片、教育基地展陈等方式教育和警醒党员、干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揽镜自照、醒悟知止,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夯实不想腐的基础。针对反腐败斗争新形势、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党中央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印发《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不断筑牢不能腐的制度篱笆。
开展警示教育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
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先后组织开展了七次集中性学习教育,这是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途径,总结运用集中性学习教育积累的宝贵经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不断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党章是党的纪律规矩的总源头。这些年来,党员、干部队伍中出现的种种不规范、不正常现象,根本都在于漠视党章、背离党章要求。开展警示教育,要结合具体案例讲清楚党章划定的党员、干部工作生活的底线。党规党纪是对党章的延伸和具体化。要通过典型案例向广大党员、干部直观展示党规党纪的重要性和违规违纪的后果,引导党员、干部约束好自己的一言一行。
2023年底,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对纪律的要求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各级党组织要分级分类以案释法,把纪律规矩执行的刚性约束讲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
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党纪学习教育已临近尾声,但是“收官”不代表“收场”。各级党组织要继续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坚持以警示教育带动源头治理。
要把行为管理和思想引导结合起来,把工作圈管理和社交圈管理衔接起来,把八小时之内的管理和八小时之外的管理贯通起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警示教育。要提升警示教育针对性,结合本地区警示教育资源,综合运用互动式警示教育课、参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旁听职务犯罪庭审、观看警示教育片、印发警示录等方式,讲清楚违纪违法的成本和代价,让党员、干部自省自警、慎独慎初。要坚持一手抓纪律教育,一手抓纪律执行,敢抓敢管、严抓严管,以从严执纪的惩戒震慑强化教育效果,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上医治未病”,警示教育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传家宝,其价值正在于惩戒于已然、防患于未然。各级党组织要立足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党员、干部不断增强严守纪律规矩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作者韩小南系北方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吴波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科技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