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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北京6月25日电 (记者 孙满桃)记者今日从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2024年1-5月份,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毒品案件12996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被告人18262人。但是,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犯罪案件却呈上升态势,个别地方增幅明显,此类物质滥用群体低龄化的特征更为突出。
最高法院刑五庭庭长李睿懿在会上通报去年以来人民法院禁毒工作基本情况。据通报,2023年以来,随着疫情防控平稳转段,我国毒情形势发生新的复杂变化,特别是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犯罪出现新情况新特点。
从审判工作情况看,2023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毒品案件33401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被告人49603人,同比分别下降10.41%和11.7%。毒品案件数量和被告人数自2015年达到历史峰值后已出现“八连降”,毒情总体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
最高法院刑五庭副庭长欧阳南平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当前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犯罪具有不同于传统毒品犯罪的特点。具体有以下几个明显特点:
一是涉案物质来源多样。涉案物质既有境外走私入境的,也有境内医疗机构流出的,还有个人加工制作的。
二是案件分布地域化特征明显。从统计数据看,2020年以来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犯罪案件数量排名靠前的省份,主要集中在华南、华东等经济发达省份。
三是涉案物质种类多元并存。实践中,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品种较多,目前出现列管麻精药品、非列管麻精药物及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笑气”三类并存的局面。
四是犯罪手段趋向网络化。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犯罪网上和网下交织更为紧密,“互联网+物流寄递+电子支付”等非接触式手段成为此类犯罪常态,“人、钱、毒”分离的特征更加明显。
五是次生犯罪后果容易相伴而生。吸食依托咪酯导致交通肇事、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的案件时有发生。利用麻精药品的镇静、麻醉等功能实施强奸、抢劫等犯罪的案件亦不鲜见。
“一些法院在审理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犯罪案件过程中,针对发现的制度漏洞和监管盲区,就完善麻精药品列管机制、加强医疗机构处方管理、堵塞诊所药店零售监管漏洞等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促进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李睿懿表示,实践中,关于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的司法建议在涉毒司法建议中数量最多,范围最广,效果也最为明显。
他举例说,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强奸、强迫卖淫等案件时,发现多名未成年被告人、被害人等不持处方,即可从县城一些药店购买右美沙芬片大量服用,遂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当地立即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责令3家药店整改,对1起无证销售右美沙芬的案件进行立案,过去监管混乱局面得到极大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