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法治网事】
光明网北京6月18日电(记者 孙满桃)近年来,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应用快速发展成为当前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
今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介绍网络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国家网信办副主任王崧在发布会上表示,在推进人工智能法治的过程中,国家网信办注重专门性立法和综合性立法相结合,推动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发展。
在人工智能法治建设方面,国家网信办紧紧围绕依法治理的思路来开展工作,打造有利于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发展的法治环境。王崧介绍,一方面,国家网信办制定互联网领域基础性法律,对人工智能发展涉及的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处理等基础性问题作出规定。另一方面,围绕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制定专门立法。
近年来,国家网信办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了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算法推荐等专门性立法。去年7月,中国率先制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人工智能的发展进行促进和规范。这些立法施行后,国家网信办先后完成了“文心一言”“清华智谱”等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备案工作,推动了技术和应用的创新发展。
“总结中国网络法治三十年的建设经验,我们体会到,加强包括人工智能在内的新技术、新应用法治建设,首先要坚持立足中国国情。立足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网民数量最多的基本国情,针对网民规模巨大、应用场景丰富的实际情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新技术、新应用发展治理难题。其次要坚持把握技术发展规律。”王崧表示,着眼于新技术、新应用的发展规律和未来趋势,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例如,为了遏制“换脸”“变声”等深度伪造带来的危害,相关立法建立了深度合成应用标识制度,帮助网民分辨真假、防止上当受骗。另外,在人工智能相关立法中,鲜明地提出“国家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促进创新和依法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为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创新发展创造了条件,也很好的统筹了发展和安全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