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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图: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乐片区合义核心区鸟瞰图)
扬子鳄
扬子鳄为中国特有物种,分布于安徽、江苏、浙江等长江沿线省市的部分区域。扬子鳄为中小型种类,体长1.5米左右,最大者可达2米;有冬眠习性,栖息在江河湖边,肉食性动物,捕食鱼类、鸟类、甲壳动物、螃蟹、螺;夏季产卵;吻短且平扁;四肢短粗,前肢5指无蹼,趾端有爪;后肢4趾半蹼;背部呈暗褐色或墨黄色,腹部为灰色;尾部长而侧扁,杂有灰黑色或灰黄色相间的斑纹。国家保护级别为一级。
(内容、图片均来源于中国自然生态百科数据库)
初夏时节,江南麦浪青黄,秧苗滴翠,记者与安徽省南陵县检察院检察长鲁月平和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查亚丽一起,驱车从南陵县籍山镇出发,沿318国道向东行至约20公里处,一块写有“保护珍稀动物扬子鳄”的巨幅宣传牌出现在眼前。顺着宣传牌的指引,车辆往北拐上乡道约1公里后,就到了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乐片区长乐野生扬子鳄保护站。
一下车,鲁月平、查亚丽就与等候在这里的巡护员张晟、叶义成热情地打起招呼。说是长乐野生扬子鳄保护站,实际上就是张晟的家。查亚丽告诉记者,四十多年前,张晟的爷爷张金银在自家池塘里发现了一条扬子鳄后,就成了第一代义务护鳄员,到张晟已是第三代了。在他们及其他巡护员长年累月的守护下,长乐片区演绎着诸多“人鳄共生”的佳话。
扬子鳄曾与恐龙生活在同一时代,被称为长江“活化石”。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长江南岸的丘陵地带,保护区总面积18565公顷,由朱村、高井庙、杨林、红星、夏渡、双坑、中桥和长乐8个片区组成。张晟负责巡护的范围为长乐片区的核心区,面积800余亩。
“检察院管起这事后,现在保护区里非法捕捞的现象少多了!”张晟告诉记者,2023年2月,作为“益心为公”志愿者的他向南陵县检察院反映,保护区内存在网捕鱼和外部人员进入核心区垂钓的现象。巧合的是,芜湖市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何剑锋同时也向检察机关反映了这一问题。
南陵县检察院迅速行动,经初步调查核实,志愿者们反映的情况属实,外部人员未经批准进入核心区垂钓且随意丢弃大量垃圾,不仅破坏了扬子鳄的生存条件,而且直接影响扬子鳄栖息地的生态环境,大量地笼等捕捞工具也直接威胁扬子鳄的生存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同年3月,该院联合相关部门在籍山镇长乐村召开专题联席座谈会,形成保护扬子鳄生长栖息环境的治理共识。后该院经持续跟进发现,上述行为仍未得到有效遏制,遂于同年6月分别向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属地政府等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各行政部门协同履职,共同修复保护区内扬子鳄的栖息环境。
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南陵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扬子鳄保护区“清网”“禁钓”专项整治方案,并于2023年8月起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联合专项整治集中统一行动,共清理保护区天然水域内地笼、刺网等网具36副,宣传教育周边群众620余人,治理保护区水域面积近2000亩。此后,该院通过“回头看”,确认相关行政部门按期整改到位,相继作出终结案件决定。
“相比非法捕捞行为,‘加拿大一枝黄花’、福寿螺等外来物种对扬子鳄的栖息环境侵蚀力更强,它不仅危及扬子鳄的食物链安全,还破坏了生物多样性,甚至会改变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鲁月平告诉记者,2022年7月,南陵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保护区内存在大量“加拿大一枝黄花”和福寿螺。同年8月,该院予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几天后,针对长乐片区外来物种防控问题,该院举行公开听证会。
在听证的基础上,南陵县检察院依法向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制发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等多个工作方案,同时组织对“加拿大一枝黄花”进行集中铲除,共铲除约15万株;籍山镇、弋江镇政府清理扬子鳄核心区及缓冲区“一枝黄花”1850余亩、福寿螺200余亩。2022年12月,该院作出终结案件决定。
采访结束后,记者看到,在张晟家的池塘中央,是一个自然形成的小岛,岛上树木葱茏茂密,池鹭、白鹭正尽情嬉戏,它们与池塘里游荡的扬子鳄绘成了一幅和谐的“精灵动图”。(作者:吴贻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