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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山肃立,清河呜咽。5月15日上午8时,内蒙古清水河县殡仪馆内挽联高悬、花圈绕护,城关派出所因公牺牲民警李新春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在这里隆重举行。中国禁毒基金会干部刘帅,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牛芳泽,自治区公安厅禁毒总队政委苗海庭,清水河县委副书记、县长陈胡日查,呼和浩特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王勇,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副处长吕峡,以及市委政法委、宣传部、市公安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领导,清水河县四套班子、相关委办局、乡镇领导,清水河县公安局民辅警代表及生前友好和家乡父老,怀着极其悲痛的心情,向李新春同志作最后告别。
长歌当哭送战友,前仆后继慰英灵。告别仪式上,介绍了李新春同志生平,深情回忆了李新春同志从警生涯,对他忠诚担当的深厚情怀、勤恳敬业的工作热情、乐于助人的优良作风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对他因公牺牲表示沉痛哀悼。在低鸣的哀乐声中,参加仪式全体人员眼含热泪、肃立默哀,深切缅怀昔日战友。
李新春的战友代表深情地说到:“我们将化悲痛为力量,振奋精神再出发,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投入到各项艰巨而光荣的公安工作当中,不负重托,接续奔赴在履行使命的光荣征程上。”
李新春的女儿在深情追思中数度哽咽:“明明爱无收敛,明明彼此想念,明明在人间。你笑着吧,生命依旧向前,你从未走远,因为我在挂念。”
8时30分,全体人员向李新春同志的遗体三鞠躬,李新春同志的遗体安卧在鲜花绿柏丛中,大家依次献花告别,寄托深深的哀思。
噩耗传来,痛悼纷至。李新春同志因公牺牲后,各级领导均作出批示,对李新春同志身后事宜作出安排部署。公安部政治部、公安部禁毒局、公安厅政治部、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发去唁电,对李新春同志生前忠诚履职表示高度赞扬,对其因公牺牲表示悲痛哀思。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到家中看望、慰问了李新春同志家属,或以各种形式对李新春同志牺牲表达沉痛哀悼。
舍身尽瘁担使命,爱党为民守初心。李新春,清水河县人,1982年10月出生。2006年1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清水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李新春同志一生勤勉务实,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甘于奉献。从警18年以来,长期奋战在公安基层一线,在工作中时刻以身作则,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扎实做好打击违法犯罪、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等各项工作,为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用生命和热血践行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践行了锻造公安铁军首胜之师精神。2022年被自治区公安厅评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先进个人,荣获个人嘉奖一次。2024年5月8日上午,李新春同志在带队抓捕涉毒嫌疑人现场遇激烈反抗,奋勇搏斗,诱发疾病,经全力抢救无效于12时56分英勇牺牲,生命永远定格在了41岁。
(李新春同志生前工作照片)
君心己许藏蓝衣,此身莫问归何处!李新春同志短暂的一生,践行了一名公安民警对党、对公安事业的铮铮誓言,诠释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用短暂而又光辉的生命谱写了革命老区又一曲英雄赞歌。
青山隐隐埋忠骨,黄河滚滚慰英魂。英雄已逝,全城同悲;浩气长存,重于泰山。李新春同志,一路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