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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北京5月14日电 (记者 孙满桃)今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办纪念国家赔偿法颁布30周年座谈会。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颁布以来,1995年至2023年全国法院共受理国家赔偿案件31.8万件,其中司法赔偿案件9.9万件,决定赔偿金额75.35亿元。与1995年相比,2023年国家赔偿案件受理数量增长了17.55倍,侵犯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标准从17.76元增长到436.89元,国家赔偿制度权利救济作用的发挥更加充分。
党的十八大以前,人民法院每受理1.5万件案件,就有1件因违法或错误造成损害由赔偿义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党的十八大以后,降低到每受理3.4万件案件,有1件由赔偿义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国家赔偿制度的权力监督功能不断发挥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国家赔偿案件成效明显。国家赔偿法历经两次修正,赔偿范围更为广泛,赔偿程序更趋顺畅,赔偿费用支付更有保障,保障人权和规范公权的法律基础更加坚实,在充分落实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助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指出,颁布实施国家赔偿法,建立国家赔偿制度,是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30年来,我国国家赔偿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国家赔偿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充分落实宪法规定,尊重和保障人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国家建设。
会议指出,30年来,人民法院依法履行国家赔偿审判职责,切实保护和救济受到侵害的权利,有力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安宁,在平冤理直、纠错正偏、保障人权、修复公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要抓实赔偿案件源头治理,坚持依法能动履职,落实国家赔偿后依法追偿和追责机制,更优更实做好司法建议、联席会商、同堂培训等源头治理工作。
会议强调,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30年来严格履行法定赔偿义务,依法开展国家赔偿监督,有力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要依法保障国家赔偿请求权,促进当赔则赔、应赔尽赔。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切实防范和纠正侵犯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从源头减少国家赔偿案件发生。深入践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和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等法律原则,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惩戒制度,依法规范公正履行检察权,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