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活动回顾
近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总工会以“五一”国际劳动节为契机,共同签署了《关于完善劳动争议源头治理协同机制的意见》。
该意见着眼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持续深化完善厦门市劳动争议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通过强化治理基础、深化治理衔接、优化治理协同、提升治理水平, 做深做实做细劳动争议源头治理,助力全市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那么
这份《意见》究竟有哪些内容呢?
强化治理基础
凝聚治理合力
坚持党建引领,将劳动争议源头治理工作与党建工作紧密结合,依托基层治理组织,协调多方力量参与劳动人事争议的化解。人社牵头推进乡镇(街道)调解中心、仲裁院调解中心建设,工会协同工商联、企联组织牵头推进企业调解委员会建设,拓宽多元化解渠道,通过联合开展培训工作增强源头治理意识,提升治理能力。
加强治理保障
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工作体系,发挥全市各“园区枫桥”试点作用,优化资源配置,并在全市范围推广市总工会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工作站的运行机制。
落实工作机制
进一步发挥市劳动争议调裁诉对接协调委员会作用,落实《调裁诉对接工作机制》确定的联席会议制度、工作衔接机制及联络员制度,加强日常工作协调。
深化治理衔接
做实调裁诉衔接
进一步落实劳动争议多元处理工作要求,坚持将劳动争议案件非诉化解挺在前端,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方式解决劳动争议,进一步发挥工会调解作用,并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合作,畅通调解协助渠道。
规范裁审流程
制定劳动争议办案指引,为全市仲裁机构、法院办理劳动争议案件提供标准化指引。不定期开展法院、仲裁机构双向庭审观摩活动,通过交流学习,促进裁审衔接。
统一裁审尺度
就劳动争议案件调裁审过程中常见的争议问题和疑难问题进行会商研究,以问答方式明确处理意见并定期发布。法院、仲裁机构每年开展文书互评、互动研讨等联合学习活动,加强裁审分歧意见交流反馈,共同提升裁审质效。
优化治理协同
协同做好风险化解
落实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加强劳动争议风险排查,加强隐患协同治理。通过劳动关系运行的重要指标变化情况,及时通过联络机制进行风险预警。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劳动争议,在党委领导下联动化解风险。
协同做好源头预防
多形式、有重点联合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主动“问需于企”,促进企业规范用工。通过仲裁建议书、司法建议书、企业合规用工指南等方式,强化劳动用工领域合规管理,引导社会公众增强劳动用工法律意识。法院、人社协同工会落实“一函两书”工作,推动工会解纷向前延伸。积极推进社工服务活动与劳动仲裁、审判服务相融合,联合对辖区职工开展形式丰富的关爱活动,营造良好用工环境。
协同做好多维指导
在纵向上指导各区对口单位积极做好劳动争议源头治理工作,在横向上积极落实对诉前、裁前专门调解人员的调解指导,并协同做好对企指导,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内部或行业协会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促使劳动争议在萌芽阶段协商化解。
提升治理水平
提升信息化水平
充分运用现有的裁审衔接平台,促进信息互通、数据共享、裁审比对,并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深度运用裁审数据,实现数据统计、分析研判、风险预警等功能,力争实现劳动争议调裁审全流程可视化。
提升科学化水平
定期开展劳动用工形势分析、劳动争议调裁审情况数据分析,研判劳动用工市场纠纷发展趋势,共同研究制定科学治理对策,通过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案件审理白皮书、针对性工作建议、专题报告等形式,主动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下一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继续与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总工会携手共进,将该份意见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协同衔接,共同为劳动用工纠纷化解 按下“快捷键”,为厦门和谐稳定的用工关系撑起法治的“保护伞”。
供稿:民一庭
出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融媒体中心